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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卷全(2 / 2)


虽然她不想离开左手,但他已经在狭小的纸箱里闷太久了。她把左手放在木质地板上。



「虽然眼睛看不到,却可以闻到,指尖也有感觉。这种感觉很奇怪。」



左手说着,开始像毛毛虫般伸展手指,在用吸尘器清扫过两次的地板上移动。左手沿着墙角慢慢爬行,好像在确认房间的大小。他在每个角落嗅着味道,确认自己的地盘和那里的味道,简直就和小狗没什么两样。



「有没有奇怪的味道。」



左手用力抬起指尖,转向她的方向。



「没有,没有奇怪的味道。不过,这种感觉还是很奇怪。人体的部分离开身体后,会变得格外敏感,妳之前也一样。」



上个星期,她体验了发出无数沉闷声音的经验。



「我了解,会搞不懂自己到底怎么了。」



「当只有我的左手在这个房间时,可以嗅到各种味道像地壳一样层层相叠。昨天晚上,妳是不是吃过哈根达斯的草莓冰欺凌?」



她把盒子装进塑胶袋用力绑紧后,丢进有盖子的垃圾桶。那已经是十四个小时之前的事,他怎么会知道?她却完全闻不到。



「还有,妳刚才把我捧过去的时候,我还发现妳的香皂味道不同了。」



她在三天前换了使用天然材质制造的微香型,浴皂。



「妳左手离开身体的时候,可以当福尔摩斯了。」



左手笑了起来。



「不行,不行。最少只能当嗅出毒品的警犬。」



她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蹑手蹑脚的走到在阳台前一片阳光下的左手旁。



「不行,闻味道就知道妳走过来了。这个肥皂的味道,简直就像在大声告诉别人,我就在这里。」



她躺在沐浴阳光下微微发着光,一派轻松的左手旁,轻轻的亲吻了手指的根部。然后,温柔的亲吻五根手指隆起的关节。手背上短短的寒毛竖了起来,好像一根根小针般起了鸡皮疙瘩。



「哇,妳这样突袭我,我会忍不到晚上。」



她躲开了扑向她胸部的左手,回到沙发上。



「现在不行。忍耐越久,越值得期待。」



「这是谁说的?」



「不知道,可能是甘地,或是AV男优加藤鹰,还有其他的谁吧。」



说着,她走去厨房准备晚餐。在冬天午后的金色阳光照射下,左手在木质地板上显得很有立体感,宛如很有分量的铜像。今晚要和这只左手共进晚餐。即使他只能闻到味道,她也不想偷工减料。



晚餐时简单的日本料理。超市刚好有卖很棒的红肉生鱼片,她把它浸泡在加了芝麻粉和山葵的酱油里。而她在前天晚上就事先煮好筑前煎,只要撒上一些切碎的豌豆荚就好了。萝卜丝、牛蒡丝和胡萝卜丝味噌汤里浮着用手握碎的豆腐,仿佛海上的泡泡。



左手在她面对的餐垫上叹着气。



「嗯,真伤脑筋,我肚子饿的受不了。鼻子变得这么灵光,陪妳吃晚餐就像在接受酷刑,让我很想赶到妳身边。我只剩下一只手,今天晚上只能吃便利商店的便当。」



「至少妳可以享受一下香味。因为,这不是为了我,而是为妳做的料理。」



如果只有她一个人,不可能做这么多菜。只能闻味道的晚餐格外刺激食欲。



「现在,我闭着眼吃便利店的便当,因为闻到妳煮的菜肴的香味,感觉比平时好吃了好几倍,实在太好玩了。」



她和左手一边聊天,一边慢慢享用晚餐。饭后,她打开略带甜味的Halfbottle白葡萄酒。倒进杯子后,把食指伸了进去,沾满葡萄酒。



「我用香味让妳陶醉。」



她用沾满葡萄酒的手指擦着男人的手臂。



「不要光是香味而已,我的手变得好热,可不可以倒一点葡萄酒在我手上?」



她将杯子倾斜,将珍珠色的葡萄酒倒在左手上。



左手很希望像上星期一样,可以一起入浴,但她说,她喜欢一个人洗。在她入浴之前,她先在浴室的洗手台简单地帮左手清洗,此时左手无趣的从水面露出手背说:「我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球鞋。我先去床上等妳,妳快点来。其实,我很喜欢妳的汗水味道。比起之前bodyshop的肥皂味道好闻多了。」



她用毛巾仔细擦拭被热水洗的通红的左手,轻轻地放在更衣室的踏垫上,左手头也不回的迈向卧室,不过走起来有点踉跄,难道是因为太热的关系?她轻声笑了起来,关上了半透明的门。



当她用浴巾把身体裹紧后走进卧室,发现左手在床头柜上等她。床边堆了很多书,他应该是靠自己的力气爬到那里的。



她很怕冷,所以把暖气开到最大。床上铺着一条短毛的人造毛皮床单。左手没有眼睛,看不到,所以她没有开灯。路灯的灯光宛如剃刀般从双重窗帘缝隙洒了进来



当她躺在床上时,床头柜上的左手说:



「总觉得就这样开始太可惜了。一旦开始,就必须结束。在这片漆黑中,闻着妳的味道,似乎就已经足够了。」



她一言不发的看着天花板。那是日本所有公寓都有的白色塑胶壁纸的天花板。到底有多少人怀着如此幸福的心情看着天花板?既然不想结束,就永远不要让它结束就好了。或者,即使结束了,再重新开始就好了。只要有这份心意,即使重复相同的事,不仅不会无聊,反而每次都会有新的发现。



她宛如拿起很薄的玻璃容器般,用双手捧起左手,放在自己的脸上,默然不语的亲吻中央隆起的光滑手腕剖面。左手手背上的肌腱鼓了起来,她知道,他已经陶醉了。血管鼓了起来,好像快撑破了。



「今晚由我采取主动吧。」



她用舌头温柔的梳理手背上一根一根的寒毛,用柔软的舌尖从手腕沿着手掌的五根手指,舔出五条路。她把舌头伸进有着菱形的指股,品尝着汗水淡淡的酸味。



他的手指虽短,但就像紧实的柱子,在柔软的嘴里,硬度仅次于牙齿。她用舌尖和舌头中间的部分,以及背面和侧面品尝他的五根手指,或是当成舌下錠般含在舌头下方,或是推到光滑的脸颊内侧。



左手发出低沉的呻吟,叹息着。她很喜欢男人在这种时候发出的声音。其实,根本可以尽情地叫出声音嘛。她的舌头调整出各种不同的硬度,把五片指甲摩的光滑无比,左手语不成调的说:



「离开身体的这种危险实在很棒,我已经无法克制自己的声音了。」



她大声的把大拇指从嘴里抽了出来。



「我还要好好欺负妳。妳现在在家里穿什么?」



左手的大拇指和中指胡乱活动着,试图抓住她的嘴唇。沙哑的声音从头上传来。



「我冲完澡,一丝不挂的躺在床上(换人:我说!这已经超过轻小说的尺度了吧!)实在太惊人了,很想让妳见识一下。」



她轻声笑了笑。



「是哦?但我今天不需要,因为,我已经有妳的左手了。」



她开始舔手掌。她用舌尖确认粗的像干道般的纹路,宛如在寻找地图上的道路一样。接着,再探索从干线分枝出去的有如叶脉般的细纹。据说每一根手指的指纹都是独一无二的,每个人的指纹都不相同。虽然大家不太了解,其实,手心的掌纹也一样。掌心的上的迷宫和基因一样,都十分复杂,象征着一个人走过的过去和未来。想到这里,她就情不自禁的对仿佛用针画出来的细纹又爱又憐。



左手已经完全被她的唾液舔湿了。她很像把整只手都放进嘴里,当她把四根手指的第二关节以下的部分塞进嘴里时,她的嘴角已经快要撑破了。她不知道到底过了多久的时间。周末的卧室里没有时钟,窗外仍然是一片无尽的夜色。



左手发出痛苦的叫声。



「我受不了了。不可不可以舔一下手腕的根部,轻轻咬几下?」



她连续重复了好几次。他的手用力握紧她的手指,她双手捧着他的手,用嘴唇和舌头用力亲吻手腕的剖面。



「我快来了。」(换人:我再次强调……这已经是18X了……)



左手急促的说完后,手指突然用力,轻轻颤抖着,指关节都泛白了。痉挛持续了很久。她屏著呼吸,注视着看起来很神圣的左手。漆黑的房间内,他的左手绽放出因快感产生的热量和光芒。



「……太厉害了。」



左手这才回过神似的用沙哑的声音说道「妳让我休息一下,这次轮到我了。」



她把男人张开的左手盖在脸上,用舌头轻触渗着方的掌心。



「如果妳不行,先不要管我没关系。」



左手的声音近的似乎可以感受到他的呼吸。



「等一下就轮到妳了,要做好心理准备。」



终于恢复呼吸的左手亲吻般的轻轻压着她的整个脸,慢慢滑向脖颈。在喉咙凹陷的地方稍微休息后,爬上上下起伏的柔软胸部,她闭上眼睛,躺在枕头上,左手笨搓的解开她绑在胸前的浴巾。(换人:……再往下……未满18岁的孩子需要成人陪同才可以看,虽然我知道没几个人会去做就是了=_,=,所以书也直接的和谐那些部分)



·······雨、雨、雨·······



这个短篇几乎都是由回忆的画面组成的。十张稿纸的掌篇小说的优点,就在于下笔之前,完全不需要考虑故事的架构。这次,我决定以雨为主题,想到什么,就不假思索的写下来。在写长篇小说时,由于发展的故事情节太强烈了,就连写作的作家本身,也无法自由的创作。正如我在本篇中所写的,我喜欢雨。读国小低年级时,我不打伞,就这么走路回家,那种感觉好像被雨水灌醉了。高中时的夏天,在雨中骑脚踏车,是难得的乐趣。最近,下小雨的时候,我也不习惯撑伞。有时候,会出乎意料的突然下起滂沱大雨。这种时候,就很感谢中国生产的塑胶伞。到处都可以买到,即使遗失了,也不会觉得心痛。上次,我去买了一把数万元的伦敦高级伞,骨子里就是穷人的我至今还没有用过一次。奉劝大家,不要买不符合自己身份的东西。太失策了。



他喜欢雨。



因为觉得不好意思,所以,他从来没有向别人提过这件事,但还是很喜欢雨,这是他从小到大始终没有改变的癖好。



像烟雾般的绵绵春雨、像灰色荧幕般沉重的梅雨、豪爽的怕打地面的夏雨,犹如冰雪美人指尖般光滑的秋雨、想冰冻的银针降落般的冬雨。



无论任何季节,任何时候下的雨。他都喜欢。就好像云不可能出现相同的形状一样雨也富有个性,每一次都是不同的雨。



第一次被雨淋的浑身湿透,是在进入国小的第二个春天。



以小孩子的脚力从家里到学校,差不多要走十几分钟。穿着黄色雨衣、拿着黄色雨伞的他,放学后肚子走出校舍。走到校门之前,因为和其他同学同行,所以一起撑着伞。



「再见。」



「再见。」



互道再见后,他看着鸟兽般的同学的背影远去,立刻收起伞,眼望着天空。温温的春雨不停从天空飘落。飘到眼前时。还可以看到,一旦滴进眼睛,就再也看不到了,在带给眼球表面少许的凉意后,便消失无踪了。



他避开商店街,从小巷走回家。他把收起的雨伞背着手拖着,一直仰望着雨天的天空。雨不仅打进眼睛,也淋湿了脸颊和头发,顺着脖颈,流到了背后,即使如此,他脸上的笑容始终没有消失。



走过十字路口时,他想到一个好主意。他要尝尝雨水的味道。浑身淋得像落汤鸡的国小二年级学生张大了嘴,对着天空。



雨带着灰尘的香味,有一点苦,打在舌头上有点麻麻的。然而,当他喝着雨水走了几步后,很快就适应了这种味道,些微的刺激反而更衬托出水的味道,好像在喝低碳酸饮料。



男孩直接回到了父母都外出工作、空无一人的家。换下淋湿的T恤,用毛巾粗暴地擦了擦头发,躺在缘廊上。他想看雨水像音乐般从慢节奏地落在巴掌大的后院水漥中所产生的涟漪。



他用幼稚园开始就陪伴着他的蓝色浴巾包住身体,一直看着雨中的后院。当乌云密布的天空微微渗出夕阳的玫瑰色时,男孩没有察觉自己已经睡着了。



之后关于雨的记忆是在十年后。



喜欢与的男孩已经成为都立高中二年级的学生。从刚搬家的家里到学校要搭电车再转电车,总共要花一个小时的时间。他讨厌剑锋时间的拥挤,虽然可以在车上看文库本的书,时间不会浪费,但他无法忍受和许多人一起被塞进用金属和玻璃做成的箱子里。



于是,他决定起脚踏车上下学。他利用存下来的零用钱买了一辆法国生产的比赛用车。赛车专用的脚踏车轮胎只有一个大拇指的宽度,重量只有十公斤出头,两根手指头就可以轻松抬起。如果切换到最大档,用力踩踏板,在平地可以骑到时速四十公里,如果是下坡道,可以达到六十公里。



换了脚踏车后,上下学的时间缩短到三十分钟。不仅可以节省一半的时间,也省下了公车和电车的车钱,而且也不会被陌生人挤得东倒西歪。骑车上学可以成为很好的运动,迎风骑车的感觉也很舒服,简直有百益而无一害,只要一点颇伤脑筋。



那就是下雨,早上下雨的时候,他第一节课都会翘课。星期一早上下雨最糟糕了,因为第一节刚好是他讨厌的数学课。他每次都睡到时间刚刚好,所以如果不能骑脚踏车,他就会迟到。



雨天的早晨,他只能搭乘公车和电车去上课,但他不喜欢紧闭车厢内闷热的感觉,上高中后,桥第一节课根本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只要去屋顶看着雨打在水泥上,等待钟声再度响起就解决了。



雨天的时候,骑脚踏车回家也乐趣无穷。早上还一片晴朗,天气却在上课的时候变了脸,开始下起了雨。夏天的阵雨最棒了,他每次都让大颗而温暖的雨滴淋湿全身,甚至骑脚踏车绕远路回家。原本最快三十分钟就可以到达的路程,往往会因此延长到一个小时、一个半小时。



比赛用车力求轻巧,只有最低限度的零件,轮胎当然裸露在外,根本没有挡泥板。在雨中骑车后,白衬衣的背后总会留下一条溅起的灰色水泥痕迹,然而,他还是对雨中骑车欲罢不能。只要露出‘怎么突然下雨了,真伤脑筋’的表情,就可以尽情的享受夏日的阵雨,如果只是散步,绝对无法享受这种乐趣。到处都有买塑料伞,如果有人浑身淋得像落汤鸡走在街上,一定会引人注目。



骑脚踏车时,可以尽情的享受雨水,有一座长度将近一公里的长桥横跨了宽敞的送水路。有时候可以在桥上看到彩虹,七彩的半圆跨越了东京的天空。他用相当于步行的缓慢速度骑在人行道上,看着骑车溅起水花,一个人沉醉于七彩的神奇光束和柔和的雨丝中。



大学毕业后,他选择成为自由业。两年期间,他靠四处打工为生。地铁工作。仓库管理员、家庭教师、其中,工地现场的警卫工作做的最久。



那是东京湾旁的高速公路工地,周围除了工地车辆以外,并没有其他的车里经过。一天之内,引导车辆的工作屈指可数。



他只要把小型收音机挂在围篱上,在门口站一整天就可以下班了。风大的日子,必须用水管灌点水,用扫把扫一下马路,避免尘土飞扬。除此之外,当有人经过时,要向他们打声招呼。



虽然夏天的太阳令人生畏,但一旦习惯了,对年轻人来说,站七个小时的工作和酷暑根本不是问题。而且,晒得黑黑的,感觉好像更健康了。只要站在那里,心不在焉的想自己的事,就可以领到为数不少的打工费。



他认为,这份工作的优点,在于不具有任何生产性。一天结束,可以领到一定的金额,既没有成就感,也没有成就感,更没有努力和目标,只使用时间换取金钱。不擅长和人交际的他,很适合这份工作。



做这份工作时,雨也是他的最爱。在制服外穿上透明的雨衣,站在雨中,就令他感到心情舒畅。他站在门口淋着雨,轻声哼起当时喜欢的歌。



即使雨水从安全帽和雨衣中钻了进来,淋湿了制服,他也不以为意,即使雨鞋中积了水,他也毫不在乎。工地现场正在赶工,除非遇到暴风雨,否则,普通的雨根本不可能停工。



无论工人还是现场的监工,都被雨淋的湿透。起重机和水泥搅拌机也都被淋湿了,湿湿的水泥哗啦哗啦的倒进了被雨淋湿的模板和钢筋。即使是雨天,水泥也会变干。那实在是很奇妙的光景。



又过了将近20年,他成为小说家。即使现在,如果只是小雨,他几乎不会撑伞。他仍然喜欢雨,讨厌雨伞。



遇到烟雨绵绵的雾雨时,他会特地外出散步。细雨淋湿了肌肤表面,还来不及变成水滴留下来,就被体温蒸发了。这种时候,他会心情愉快的构思如何将这场雨运用在下一部作品中。



即使是令人忧郁的梅雨季节,对他来说,也完全不是问题,阴沉的天空,降雨几率、梅雨情报,这些带着潮湿空气的字眼,就可以令雀跃不已。



没有任何雨是相同的。



·······嫉妒·······



对女人来说,这或许是一则惊悚故事。然而,的确有男人在妻子分娩后,出现了这种退化现象。对自己的孩子产生嫉妒,实在太荒谬了。然而,人类基本上就是一个黑箱,在陷入某种状况之前,完全无法预测自己会做出什么发应。我家有两个孩子。婴儿实在很不可思议,前一天还不存在于这个世界,某一天,突然蹦出来。他们半永久性的赖在家里,一切无法重来。而且,他们与生俱来有自己的性格和喜好,完全不顾父母的想法。这是生命的不可思议之处。最近,儿子化成了棘手的社会问题,我认为,生儿育女是一个不错的经验。当然,也有人选择不生孩子(事实上,这种生活更安静、舒适)。不过,生孩子至少可以让人了解父母原来这么随便、不负责任。怎么样?不需要想太多啦。



裕一和智香是恋爱结婚的。裕一在外商电脑公司从事研究工作,两年前,被公司调去当行销工程师。由于薪水不变,丈夫又变得更懂得交际,让智香为这种变化感到高兴。裕一从事研究工作时,每天上班都是一身轻松的装扮,调任行销工程师后,上班都会穿西装、打领带,智香喜欢看男人穿西装的样子。



结婚迈入第五年,生儿育女的事成为两个人话题的中心。虽然他们没有决定当顶客族,却始终没有好消息,他们不想太过刻意,所以,无意去妇产科检查。同时,也担心万一检查出是某一方的问题,会影响婚姻生活。他们并非没有性生活,每个月都定期的享受鱼水之欢,只是一直没有开花结果而已。



智香每次看到手掌般大小的帽子和鞋子等可爱的东西,就会买回家放着,随时迎接小宝宝的到来。裕一也一样,经常会买一些新生儿同的玩具和绒毛娃娃。还没有出现的小宝宝已经在他们卧室的衣柜里有了专属的空间。



庆祝木婚纪念日那天成为一个特别的夜晚。他们来到车站附近一家熟悉的意大利餐厅,裕一点了香槟作为开胃酒,智香点了葡萄柚汁。



「妳怎么了?今天身体不舒服吗?」



智香平时喜欢喝葡萄酒。她把双手放在平坦的腹部。



「最近喝酒都觉得没什么味道,我有点担心,所以今天下午去医院检查了一下。」



「妳的肠胃不好吗?」



智香面带微笑的说:



「不是,好像有了。」



裕一脸色一变。



「妳有身孕了吗?」



智香点点头。



「对,医生说,已经怀孕九周了。」



裕一显得十分激动。他涨红了脸,一口气喝干了香槟。



「太好了,虽然我没有告诉妳,但我爸妈一直很担心。听说五周年的木婚是为了纪念夫妻已经合两为一,成为一棵树,所以才叫木婚的。这么一来,我们家终于有了新成员。」



丈夫的这番话,令智香感到高兴。她很感谢裕一不同于时下那些有恋母情节的男人,愿意成为保护自己的盾牌。



那天晚上,智香光是喝新鲜葡萄柚汁就已经沉醉了,幸福不是努力的结果,而是像变化无常的风一样突然现身。孩子是天上的恩赐。年轻的母亲沉醉在这句话的甜蜜和感激中。



之后的八个月,裕一对妻子体贴入微。他每天早早下班,代替身体不便的妻子张罗家务事,



以前从来不曾在饭后帮忙整理的他,竟然心情愉快的洗碗,他不让妻子提重物,也亲自用吸尘器吸地。现在的妇产科不会告诉孕妇胎儿的性别,所以,衣柜里男宝宝和女宝宝都适用的衣服和玩具越来越多。



智香在最适合分娩的初春季节省下了健康的女儿。裕一提早下班,进入分娩时陪产。他拿着摄影机,眼泪模糊了他的视野。



他们的女儿取了两个人都很喜欢的,也适合这个季节的「翠」这个名字。分娩一个星期后,智香顺利返回自己的家中。



照顾新生儿女在育儿书上看到的更加辛苦。白天的时候,智香的母亲会来帮忙照顾,但晚上就必须自己来了。翠虽然很娇小,但哭起来的声音好像在拉警报。无论睡在三房一厅的哪一个房间,都会被她吵醒。而且,他准确的每隔两小时就哭一次,好像用码表计算过,智香因为睡眠不足,整天昏昏沉沉,单还是努力照顾婴儿。和裕一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原来对翠疼爱有加的裕一,在母女出院三星期后,不再去婴儿床旁看女儿,只有在她睡着的时候去戳戳他她的脸,好像在确认她是不是还活着似的。



裕一每次从公司回家,都会站在门口不肯进屋。尤其当智香忙于照顾婴儿时。他会一直站在玄关,不可脱下鞋子。当智香帮女儿换好尿布走出来时,裕一露出撒娇的表情说:



「帮我脱鞋子。」



智香起初以为丈夫在开玩笑。



「我正在忙,妳不要闹了啦。」



因为睡眠不足的关系,语气很不耐烦。裕一的脸色大变。



「妳说什么?妳照顾我是应该的,不要突然从妻子变成母亲。」



他把一只脚放在门框上,怒目圆睁的说。



「帮我把鞋带解开。」



智香叹了一口气,蹲了下来,帮他解开鞋带,并帮她脱下潮湿的皮鞋。裕一把手向下一伸想摸他的胸部,智香拨开丈夫的手说:



「不要啦,我马上就要喂奶了,现在涨奶很痛耶。」



表情顿时从裕一的脸上消失了,他走进自己的房间,那张脸好像木雕面具。翠长大以后,这里将成为她的房间,目前暂时作为裕一的书房。



裕一的孩子气越来越严重,他完全不想抱翠。智香喂奶时,她始终用愤恨的眼神看着这娇小的女儿。吃饭的时候,他经常不动筷子,叫智香喂他,他真的会做出像婴儿般开心的表情。智香有时候会觉得很恶心,但还是对裕一的行为很忍耐。因为,除此之外,他真的是个认真工作的理想丈夫。



星期天下午,智香向裕一打了声招呼,去附近的超市买菜。差不多该买一些断奶食品,而且,纸尿布也快用完了。



裕一躺在沙发上看IT相关的商业书籍,随便应了智香一声。虽然只是去附近买东西,智香还是很高兴有独处的时间。



育儿过程中,最痛苦的不是睡眠不足,不是喂奶、换尿布、而是被剥夺了属于自己的孤独时光。



在大型超市悠闲的买完东西后,智香还是在傍晚之前赶回家里。那是不到两小时的奢侈时光。



刚站在公寓的铁门外,就听到翠的哭声。双手拿着纸尿布和晚餐菜肴的智香慌忙打开门锁,踢开拖鞋冲进客厅。



映入眼帘的光景令她赶到整个世界都崩溃了。翠被丢在木质地板上,丈夫裕一则光着脚,踩在三个月大的婴儿肚子上。他好像在踩青竹般有节奏的上下踩着。



「妳在干什么?」



智香惊声尖叫着冲了过去,把丈夫退到一旁。抱起翠,为她擦去脸上的泪水。



裕一双手撑在身后,茫然看着哭泣的妻子和女儿。



一星期后。智香带着翠离家出走。回到附近的娘家去了。三个月后,他们离婚了。无论怎么沟通。裕一对亲生女儿的嫉妒丝毫不减。不仅如此,他甚至提出,为了恢复以往的婚姻生活,要把翠送给别人当养女。



智香已经搞不清楚什么是爱了。把恋爱的时间计算在内,他和裕一共同生活了七年多。裕一不仅认真老实,也富有幽默感,应该是个理想的丈夫。当智香因为婚礼的事和公婆争议是,裕一也力挺妻子,是时下难得一见不依赖母亲的独立男人。



然而,他却因为对期待已久的孩子产生的嫉妒陷入了疯狂,他忘记了常识,逐渐退化,仿佛变了一个人。到底要了解一个人多深,才能真正的爱他?智香喂着天真的女儿吃断奶食品,对人心的高深莫测感到恐惧,如今,无论看到任何人,都觉得好像是是对这个世界张开大口的黑洞。



一年后,翠第一次开口叫「妈妈」,女儿至今仍然不知道「爸爸」这个字眼。



·······奥运人·······



那个故事来自于再某家银座酒吧的谈话。那位女子有一个每隔四年见一次面后,会共度一晚的男人。他们彼此平时没有联络,却会偶然巧遇。听见这个故事时,我已经有点醉意,但还是触动了我身为作家的嗅觉。当时,这个五年前的听过的故事突然清晰的浮现在脑海中。既然每隔四年碰面一次,可以结合奥运的概念来写。而且,写这个短篇时,刚好是雅典奥运刚结束的晚夏,真是最佳时机。在许多日本人为柔道和女子摔角的结果一喜一忧之际,也发生了这样的邂逅和离别。我很喜欢这份惆怅。如果有一个每隔几年就想见的人,也许日常生活会比现在更快乐一些,也更有生活动力。然而,四年才见一次,转眼之间就年华老去。因为,二十年只能见五次面。每次见面,体重就渐渐增加。头发也渐渐花白。这种感觉很有趣,改天来写个长篇吧。



押谷缘似乎有一个习惯,每隔四年,也就是在奥运举办的那一年,就会遇到瓶颈,那不能说是习惯,应该说是命运的低潮一四年为周期固定出现。



上次雪梨奥运时,她为转职的事深陷烦恼。之前的亚特兰大奥运时,她在忙于求职活动,在面试时遇到二十七连败,现在回想起来,很庆幸最后还是毕业后马上找到了工作,转职的事也很顺利。



然而,每当陷入瓶颈的低潮时,抗压性很低的缘整天都在呕吐,总是抱着肠胃药不放。在去面试途中或是工作到一半时,经常冲出去厕所呕吐。不仅胃出了毛病,皮肤也变得很差。而且每次都会因为忧郁引起失眠。



虽然一心期望这一次可以顺利度过,没想到,在雅典奥运举行的同时,命运的大浪再度吞噬了缘。



而且,一切都很出乎她的意料——男朋友末田精一突然不想订婚了。



精一和缘都见过了双方的家长,已经进入准备订婚的阶段。绿二十九岁,精比她大两岁,今天三十一岁,已经交往了三年。以双方年龄来说,差不多应该结婚了。没想到,在最后的紧要关头,对方突然退缩起来。



缘陷入一片混乱,也极度难过。一方面是自己的情绪受到影响,但她更不知道该如何向期待她结婚的父母启齿。在雅典奥运开幕式的同时,再度开始了吃胃药和呕吐的日子。



无论她怎么逼问,精一只回答说,「只是暂时还不想结婚」而已。目前似乎没有第三者的影子,也不是因为工作上的烦恼,双方都是平凡的上班族家庭。由于不知道原因,所以不知道如何因应。



缘真的被逼入了绝境。



最痛苦的就是周末的两天的假期。她会假装约会而走出家门,却不知道该去哪里,也不知道该去见谁。她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肚子喝咖啡,走进满是情侣档的电影院。



这一天,她也一身约会装扮,走在阳光像夏日般熾熱的银座并木大道上。他从小就经常来银,这里是令他心情放松的街道。在绿的眼中,其他闹区都是十几岁的小毛头出入的地方,所以,她和精一经常来这里约会。



那个男人从最近突然增加的海外名牌旗舰店走了出来。他轻轻点了点头。走出门僮为他打开的玻璃门,他穿着象牙白的棉质长裤和深蓝色水洗皱布料材质的夹克。



「八代。」



男人皱着眉头看着缘,立刻笑逐颜开。



「啊哟,原来是押谷,真是好久不见啊。」



缘内心为久违的巧遇感到兴奋不已,连说话的速度也情不自禁的加快了。



「四年了耶。上次见面,是高桥选手在雪梨奥运上获得马拉松金牌的时候。」



八代靖八比之前更稳重,感觉也很成熟。



「对啊,四年没见了,妳好吗?」



缘也发现自己的声音变得娇媚起来。



「一点也不好。」



「妳又遇到问题了。」



缘抬头看着靖春一脸事不关己的表情。他总是悠然自在,完全没有汲汲营营的感觉,和大学时代没什么两样。缘鼓起勇气问:



「八代,妳有空吗?我想和妳聊一聊。」



啊哈哈。靖春笑着说:



「每次见到妳都是这样。没问题,反正,我也只是逛街买东西而已。」



他们走进第一家看到咖啡店。缘花了三十分钟,把自己和精一目前所处的状态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与其说是商量,更像是她单方面的倾诉。即使遇到这种情况,靖春也不会说教,更不会斥责她,只是面带笑容的倾听,这种地方,和拘泥小节的精一完全相反,或许是说得太亢奋了,缘双眼发亮,脸颊红通通的。



「我好像该重新考虑一下和她的婚事。我没想到他竟然是这么优柔寡断的人。我并不是说他不可以独自烦恼,但他对我的态度很冷淡,也完全没有考虑到我的家人。」



靖春注视着缘。



「现在的情景和四年前,还有八年前很相像。当时妳也公司的事烦恼。」



没错。不知道为什么,缘每次陷入烦恼,就会遇到靖春。这种不可思议的偶然已经发生了第三次了。今天也会像之前两次那样吗?想到这里,缘的身体变热了起来。开着冷气的咖啡店令她感到窒息。



「至少,妳之前两次摆脱犹豫,作出的决定是正确的。当初就职的那家公司的确差强人意,转职也让妳更上一层楼。这么说,这次最好也不要轻易作出结论,也许妳应该和他结婚。」



「真的吗?妳真的这么认为?」



靖春莞尔一笑,真是令人心痛的笑容。



「恩。所以,这次应该不行吧?」



缘张开嘴巴时,发现嘴里特别粘,难道是口渴的关系?缘用沙哑的声音说:



「没关系,谁叫他让我这么痛苦,又对我置之不理。他还说,要彼此冷静一下。我们走吧。」



「真的可以吗?」



绿默默的点点头。和靖春在八年前亚特兰大奥运,以及四年前学历奥运那一年见面时,也是在听了他的满腹牢骚后,发生了一夜情。缘只有和这个男人有这样的关系。



他人很好,长得也不错。虽然对他有好感,但并没有进一步的发展。说起来,他的存在很不可思议。每年最多联络一、两次而已,却会时隔四年后再度见面。



靖春拿起账单站了起来。



「我还以为在这之后就没有后续了。不过,这是第三次坦然面对自己。我想妳还是应该和他结婚。」



靖春说着说。缘想起了他裸露的胸膛。之前两次看到那个胸膛都是在夏天,所以,缘所知道的靖春胸膛总是被汗水湿透。



走出银座的咖啡店,在並木大道上拦了计程车。一坐进后车做座,两个人都突然沉默起来。他们冒着汗的手握在一起,靖春的指尖缓缓拨弄着缘的手。



手背、手掌、指尖、手指的缝隙和手腕的波嫩肌肤。二十五分钟后,到了位在反田商店街内的宾馆。



他们在柜台拿了钥匙后,走进充满霉味的室内。在昏暗的逃生灯光照射下,两个人来不及洗澡就抱在了一起。



缘完全投入,似乎想把累积在身心的污水倾泻出来。在这一瞬间,不需要思考。在这里,无论叫得再大声,无论多么失控都无妨。可以自由的解放自己的一切。在靖春面前,不需要维持和未来的丈夫在一起的那份矜持,只要自在的追求自己的欲求就够了。在第三次冲上巅峰后,缘倒在靖春的胸前哭了一会儿,她很清楚,自己不是基于对精一的罪恶感和后悔而哭泣,而是为平时的自己感到悲哀。每隔四年,才有一次机会可以这样坦诚的面对自己,而且,只有维持几个小时而已。



这是,缘很清楚的领悟到,自己将会和精一结婚。明天又将回到无聊的职场,扮演优秀的员工。结婚之后,也会假装幸福。



不久之后,自己越来越会伪装,也许真的以为自己很幸福。自己将规规矩矩地走在别人为自己决定的人生轨道上,回到原来的生活。



然而,此刻的缘清楚地看清了所有的谎言。活在谎言中的自己正赤裸裸在这里哭泣,缘抬起头说:



「我会把我男朋友的决定告诉我父母,妳带给了我勇气。我想,我会和他结婚。」



缘再度将脸埋进靖春的胸膛,时隔四年的裸露胸膛被两个人的汗水沾湿了。



·······LOSTIN涉谷·······



我尽可能如实的描写某个秋夜,在参加聚餐结束后,独自迷失在涉谷街头时的印象。留胡子的阿拉伯人,还有注视着打开的手机的女孩,都是那天晚上的真人真事。涉谷的街道也几乎真实呈现。街角卖假劳力士的人、深夜仍然人满为患的速食店、车站前十字路口的巨大荧幕。这些情景,可以令人充分了解都是到底靠什么生存。在如此众多的人群中,却可以享受孤独。我认为,这就是这个街头有趣的地方。而且,这个街道本身也以每个孤独的人想要和别人产生交集,而向周围发出的欲望和金钱作为原动力,日夜重复着仿佛无线轨道上的旋转运动。我喜欢东京的闹区,不光是池袋而已。就好像泡温泉,把自己浸泡在深不见底的热水中一样,融入街道的空气是一件愉快的事。每个人都很孤独,每个人都很愚蠢,每个人都很惆怅,每个人都很虚张声势,每个人都很努力表现自己美好的一面。大家都在逞强,这一点不是很可爱吗?走在没有名字的小巷呢,思考着这些事。



星期六晚上的涉谷,是一个不可思议的街道。众多男女散发的热气,使空气变得模糊起来。欲望的热量似乎有浓有淡,眼前的街道和建筑物感觉很模糊,但只要转过这个街角,就可以看到鲜明的霓虹灯浮在半空中。



我独自走在夜晚的涉谷街头。迎面走来留着胡子的阿拉伯人突然问我:「你在找什么?」这种时候,只要很自然的摇摇手,回答说:「没找什么。」就可以打发他们。对方并不会强迫你买东西。卖这种来路不明东西的人,居然也很有绅士风度。



我走进位在西班牙坡中的意大利餐厅。桌上铺着红白相间的格子桌布,椅子漆成深绿色。我点了有新鲜蛤蜊的蒜香意大利面和凯撒沙拉,看着外面坡道上来往的人潮。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东京的流行趋势变得模糊起来。以前,只要流行白衬衫,走在街上的一大半年轻女人都会穿着剪裁略有差异的白衬衫。如今,流行变成了局部性的存在。就像小小的热带低气压,在不知不觉中形成,还没有受到别人的明确认同,又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了。今天秋天的热带低气压是胸前镶着金银线盒假钻的T恤,但势力视乎不太强。



我欣赏着那些不想和人撞衫的女孩子。



「让你久等了。」



随着一阵大蒜的香味,意大利面送了上来。这几年来,盘中的意大利面完全变了样。价格虽然相同,面的分量却增加了三、五成。我的食量本来就不大,很希望可以维持原来的分量,把价格降低一点。



看着在夜色中瞬息万变的涉谷街头,我独自吃完了晚餐。我并不讨厌一个人吃晚餐,可以很快就吃完,也可以思考很多事。酱料味道太重的沙拉有一半没吃完,我喝着双份的Espresso。Espresso果然不能用喝的,而是必须啜饮。我思考着这种毫无意义的事。



走出位在西班牙坡的意大利面餐厅(好像叫「巴黎的美国人」),我慢慢走上坡道。经过公园大道,走进了淘儿唱片行。这里的古典音乐区里的CD是全东京最齐全的。当年,我刚开始听古典音乐时,觉得这里的古典音乐区简直就像是迷宫,每次都令我头痛不已。如今,即使不看第一个字母,也知道哪个架子上放着哪一位作曲家的作品。一直耗到打烊,才买了一张CD。我不想听悲伤的乐曲,所以,选了一张年轻的莫扎特在米兰写的六首炫乐四重奏。每一首曲子都是最长不超过十几分钟的小品,听起来的感觉就像吃小饼干一样格外轻松。



来到涉谷的街上,发现自己竟然无事可做。人行道上挤满了前往JR涉谷车站的人潮。涉谷的夜晚有各种不同的人潮。晚上九点之后,人潮就会改变,是第一批夜游的人返家的时间。



我不假思索的加入了人潮。每个人似乎都有伴,没有伴的人玩着手机,似乎显示和别人有交集。人们声嘶力竭的大声说话。人群中,只有我孤单一人。走到涉谷车站时,我失去了方向。我不想这么早回家。无奈之下,只好站在忠犬八公广场前,假装在等人。星期六的晚上,每个人都快乐无比。已经有几个醉鬼需要朋友在一旁照顾;也有两个男人不断向结伴经过的女孩搭讪。我站在好像海水浴场更衣室般的广场前三十分钟,看着十字路口对面的巨大电子报告栏。



意大利足球队像变魔术般的射门镜头、十五岁的女歌星唱出极其悲怆的歌词、哪个高级名牌推出满是洞洞的牛仔裤、德国制的银色轿车在高速公路上可以飙到时速两百五十公里。虽然每件事都和我无关,然而,看着这些新闻,可以顺利的打发时间。我发现一件理所当然的事,这个街头只是把我当成提款卡。



我假装等人等累了,走去互动式多媒体资讯站(Kiosk),想找可以帮助我在午夜之前消磨时间的东西。报纸和周刊都不行,一下子就看完了,而且,当时的心情也不想详细了解别人的不幸。



旋转陈列架上挤满了文库本。《血型占卜》、《董事会的阴谋》、《人妻惨叫·蹂躏蜜桃》(录入:喂喂~)、《为什么一郎在大联盟获得成功》,小小的陈列架上排列着人类无穷好奇心的书名。(录入:罗盘你这个大变态!)



我拿起几本书,确认内容后,看了解说。我习惯先看解说。这是在零用钱很少的小学生时代为了避免买到自己不喜欢的书,自然而然养成的习惯。大部分走向车站的客人都买口香糖和体育报。只有我一个人站在互动式多媒体资讯站的角落,慢慢寻找文库本。



最后,我终于买了两本。一本是智力猜谜般的推理小说。书中并没有人物出现,想卡通主角般废话连篇的角色成功的侦破了在三重密室内发生的杀人命案。这种内容很适合我当下的心情。我不想看正经八百的内容,也不想面对真实世界的顽强和空虚。



第二本是与运动有关系的传记。描写登顶圣母峰的历史,同时介绍最新的高科技登山用品。我自己绝对不会去登山,以前不曾去过,以后应该也不会去。然而,我喜欢看一些详细描写和我毫无关系的书,也许我不是从现实的角度,而是用幻想小说的角度在欣赏。



我拿着两本书,漫步在文化村大道上,看到一家速食店,就走了进去。我坐在窗边的吧台座位,喝着只有颜色、没有香味的咖啡,轮流看着两本书。这是看两本不怎么有趣的书时的有趣阅读方法。



窗外的年轻情侣好像异常增殖的浮游生物般飘来飘去。明亮如白画的人行道上,外国背包客无精打采的卖着假劳力士。



我感觉到有人在看我,猛一回头,发现隔着两个没有人坐的吧椅之后,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看着我。她的面前放着一支敞开的手机。我目不转睛的看着她,她终于移开了眼神。



当我把两本文库本都看了一百页时,已经半夜十二点了。速食店要打烊了。客人在悲伤的旋律中被赶到了马路。



我精疲力尽,转进小巷,在已经拉下铁门的精品店前的水泥阶梯上席地而坐。



「你也是一个人吧。」



抬头一看,原来是刚才店里的女人。我还来不及开口,她就一屁股坐在我旁边,面对着我。



「我今天本来要约会的,但对方放我鸽子,也没有和我联络。要不要一起去喝酒?」



我看着她的侧脸。虽然她的五官端正,但脸上的表情很颓废。



「不好意思,我不能去。」



「我刚才就在观察你,你根本无事可做,不是吗?」



「对,我无所事事,等一下也没有节目。」



我笑了笑。她说:



「那和我玩就好了嘛。末班车应该已经开走了,你回家也一个人吧?」



我合上了一只敞开的文库本站了起来,拍了怕穿着牛仔裤的屁股。她惊讶的仰头看着我。



「你要走了吗?为什么?」



我对她说了声再见,迈步离开。我上星期六才刚和女朋友分手,今天只是基于惰性来到我们平时约会的街道。眼睛所看到的一切,都残留着我们的记忆。



我住的地方距离涉谷有三个车站,但我决定要走路回家,不搭电车。因为,我无法忍受末班车闷热的孤独。



·······土地精灵·······



我买下如今居住的公寓还不满四年。有朝一日可以有自己的房子固然不错,不过,那应该是很遥远以后的事了。以前一直这么以为,没想到,我遇见了「土地精灵」。所以,房屋中介真的很可怕。我在冲动之下买的那块土地,几乎如作品中所写的一样,位在朝南斜坡的中央,视野很开阔,附近有一个市中心车站总站。第一次看到那块地,就深受吸引。房屋中介的业务员没有得意洋洋,而是淡淡的告诉我这块土地具备的三大条件。虽然我曾经犹豫,但一星期后,还是在合约上签了名。我就像做生意失败的演歌歌手般,突然背负起巨额贷款。人生真的永远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我的确在结束和某位歌手的访谈后,利用晚上时间再去看了一眼那块地。当然,我没有遇到那个不可思议的少年。我写这个短篇的时候,心想如果可以对还贷款小有帮助就好了,所以,写的时候也很轻松。总之,这也算是向新的土地打一声招呼。我认为,土地是属于大家的,我们只是短暂的生活在某一块土地上,早晚还是要还给别人。



「这块土地挖下去,可以挖到很多贝壳。」



房屋中介公司的业务员说道。那是秋季连休三天假期的最后一天,东京的天空秋高气爽,看起来格外开阔。弧形天空的角落,点缀着几条像丝带般的云。



「什么意思?」



对方不像是业务员,反而像是哪一所大学的研究人员。



「人类喜欢的居住条件,从绳文时代开始,就不曾改变过。」



我看着已经整过地的平坦斜坡。远处的大马路旁,高声的办公大楼好像墙壁般排列着。然而,只有转进小路,就是宁静的住宅区,简直难以想象这里位于市中心。可能因为附近没有高楼的关系,所以,感觉天空格外开阔。



「有三个条件。首先……」



业务员伸手指向坡道下方。



「……必须位在朝南的坡道上。在这里,那个方向就是南方。」



我看着斜坡下方。一片绿意中,可以看到不少住宅的屋顶。好像每一格都涂成不同颜色的阶梯一样。



「第二个条件,就是斜坡下方有水质良好、适合饮用的河流。这下面就有河流。」



是喔。我不由得在内心感到钦佩。当初是因为他说有一块很好的地,带我过来看,我才来的,没想到,竟然上起了考古学的课来了。我有点懊恼。



「第三个条件是不是通风良好、采光佳?」



那位像学者的不动产公司业务员面带微笑的摇摇头。



「不,很遗憾,你说错了。应该是后方必须有森林。空气会比较干净,也有助于获取果实和动物等食物。以前,位于北侧的斜坡是一个很大的森林。」



我仰头看着斜坡的上方。那里建了两幢差不多五十楼的摩天大楼。



「现在变成了车站。」



业务员点点头。



「这块地是东京都内难得能够满足这三大条件的土地,真的很物超所值。」



的确,这是一块好地。这一点我完全同意。光是站在那里,心情就格外舒畅。我渐渐忧郁起来。如果买下这块地,我就必须背负超乎我想象的一大笔贷款。



我穿着牛仔裤和旧旧的长袖T恤,一身假日的休闲打扮。脚上穿着慢跑鞋,在整理过的红泥土地上走来走去,我现在住的公寓才住了几年而已,住起来很舒服,交通也很方便。虽然梦想有朝一日可以自己盖一幢房子,但应该是很久以后的事。我的头脑很冷静的做出了这样的判断。然而,在秋天阳光的照射下,在这块土地上走路的感觉格外舒畅。



根本没有思考要不要买这块地的问题,我信步走在上面,眺望四周的街道。仰头试着测量天空的高度,竖起耳朵倾听远处高速公路的噪音。



业务员应该很有自信。他双手抱在胸前,面带微笑的看着我。



「这里的感觉的确很棒。不过,我应该买不起吧。」



「别担心,如果你要贷款,我可以介绍和我们交情不错的银行。我是干这一行的,每年会接触三、五百个物件。然而,很少遇到这么完美的土地。你不妨好好思考一下。不过,这么好的地,应该没有太对时间让你思考。」



我没有在当天作出决定,业务员开车送我回家。只不过看了一块地而已,但回家的路上,我竟然觉得好像刚泡完澡,心暖洋洋的。虽然以前曾经去看过几次地,却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连我自己都感到纳闷。



两天后的傍晚,结束采访后,我来到街上,就是那块土地所在的车站附近。我在站前的一家热闹餐厅独自吃了晚餐。我还没有做出结论。于是,我临时决定在去看看那块地。从JR车站沿着长长的坡道走了大约十分钟,经过大型的十字路口后,就不再有办公楼。我走进绿意盎然的住宅区,路灯的数量很少,昏暗的马路上,几乎看不到车子,也没有人影。



上次看的那块地在铁管搭起的围篱后方。我掀起蓝色的塑胶布,走进空无一人的空地。我站在空地的正中央,看着太阳下山后三十分钟,残留着微光的西边,隐约看到首都高速公路的路线。我沿着四周的界线,测量着步数。我的步伐大约六十公分。走了一圈,测量了这块地四周的长度。即使是晚上,这里仍然感觉很舒服。白天,在阳光的照射下光线充足;入夜后,四周昏暗的环境更理想。正当我再度用步伐测量土地最内侧那一边的长度时,忽然听到一个声音。



「你喜欢这里吗?」



我慌忙转头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一片杂草上,站着一个衣着奇怪的小男孩。这个差不多六岁的小男孩,他把刘海剪成妹妹头,长相看起来很像女生。



「你什么时候来这里的?」



奇怪的是,这个突然出现的男孩并不会令我感到害怕。



「不知道。很久以前,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之前,我就在这里了。」



男孩看着车站的方向。



「那时候,还没有那么高的房子,也没有那么多开得很快的车子。」



我看着男孩身上的衣服。那是一件款式很像作业服的粗布衣,细细的腰上绑了一根绳子。



「那时候,这一带是什么样子?」



男孩兴奋地说:



「这一带统统都是森林,有很多果实、鸟和蘑菇。可以在河里游泳,也可以抓鱼。以前,这里很温暖、很亮,也不会潮湿,是很棒的地方。」



我对着男孩点头。



「现在也一样。你一直住在这里?」



「嗯,对啊。不过,我不会做坏事的。因为,你看到我也不觉得害怕,对吗?」



没错。我并没有对这个身穿不同时代的衣服,突然冒出来的少年感到害怕。也许是因为他和我大儿子年龄相仿的关系。男孩有点你不好意思说:



「你住在这里吧!我不会每天露脸的。只有这块土地换主人的时候,我才会出来看一看。」



我好奇的问:



「什么意思?」



男孩笑着说:



「即使是几十年的短暂时间,我也不想和不喜欢的人相处。所以,我只是看一看,到底新主人是什么人。」



我惊讶的看着男孩。



「你上次来的时候,不是感觉很舒服吗?那是我动了手脚,调整了几项条件。」



「你怎么做到的?」



男孩很骄傲的说:



「改变风的感觉,减少阳光,让这块土地的味道变得更浓一点。叔叔,你很适合这里。只要稍微强调一下这块土地的性质,就会自然而然的感到很舒服。」



男孩吃吃的笑着,继续说道:



「不过,在那个房屋中介所带来的客人中,你的打扮看起来最穷。其他人看起来都是有钱人的样子。」



我也对男孩笑了笑。



「你说得一点都没错。如果我买下这块地,百分之九十的钱都要向银行借。即使这样,我仍然应该住在这里吗?」



男孩半闭着眼睛,我无法分辨他的表情。他用分不清年龄的声音说:



「你搬来这里,和我一起生活吧。虽然并不是完美无缺,但这块土地很适合你。人和土地之间能不能合得来很重要。」



我向男孩道别,走出围栏。不用说,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打电话给那个业务员。



·······IntheKaraokeBox·······



我参加了公共电视的某个节目。这个纪录片的节目内容很特别,主要是由我访谈的三名十几岁的少男少女。我见到的分别是补习班学生、秋叶原的宅男高中生,以及在这个故事中出现的自由业女生。当初,正如故事中出现的,是在卡拉OK店和最后那个女生见面。事实上,她那天的打扮比故事中更加与众不同。而且,这个年轻女生竟然若无其事的笑着说,她已经好几天没洗澡了。那天晚上,是她来到东京的第三天。我这么写出来,也许会让大家觉得她很邋遢。然而,她身上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清洁感。那是寻找忠于自我的生活方式的人,所持有的清洁感。虽然会陷入痛苦,也会陷入迷茫,然而,这个过程却等于是在勇敢向前走。当时,她给我留下了这种强烈的印象。我们往往容易以貌取人。即使声称自己不是以貌取人的人,对别人的印象也有三分之二来自外貌和服装。我想,我们应该也可以像她一样,不再拘泥于外貌和年龄。



「音效师,可以了吗?是,摄影机已经开始拍了。好,5、4、3、……」



最后两秒无声的倒数计时,导播做出了GO的手势。地点是在新宿歌舞伎町的一家昏暗的卡拉OK店。我的对面坐着一个手上绑着粉红沙质缎带的女孩。我的正面有一台摄影机,专门拍摄我的脸,斜斜的带到了她裸露的肩膀。另一台从我的右侧拍摄着她涂满白色遮瑕膏的脸部特写镜头。电视台的纪录片拍摄工作正式开始了。



「我没有什么特别要说的,只是觉得,为什么大人看到打扮不一样的年轻人,就会有什么差别待遇。」



我观察着她的打扮。她的头发染成献豔的粉红色,银色的接发好像绕在圣诞树上的银葱条,和参差不齐垂在前额的长发刘海形成了对比。时序已经是寒冬季节,她穿着露肩小洋装,蕾丝的下摆勉强遮住了她的内裤。当她翘脚时,可以看到她大腿深处的白色肌臀。在黑灯管照射的卡拉OK包厢内,白得好像发出蓝蓝的凌光。



我不太理解她说的差别是什么意思。



「妳曾经因为这身打扮,有过不愉快的经验吗?」



「对啊,真的超火大的。妳听我说、听我说!」



她很激动的拍了拍手说:「当时我走在歌舞伎町,一个穿着西装,有点年纪的大人竟然指着我,大声的说:『看看,日本就是因为有这种妖怪,所以才会完蛋!』我实在气不过,所以一直追着他到JR的剪票口,质问他说:『我有招惹妳吗?妳有种看着我的眼睛,再说一次看看。』不过,那种欧吉桑,遇到这种情况,都会吓得不敢说话。」



她才十几岁而已。的确,无论谁打扮成什么样,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也不会妨碍到那个男人。人有选择服装的自由。



「哇,妳真勇敢。」



「我不会输给任何人,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不怕。反正,这种事不会要我的命。所以,我是胆大包天。」



她笑了起来,摸着脖子上的项链。她脖子上挂着无数条项链,简直就像是饰品卖场。迷妳麦克风就夹在其中的一条上。



「妳每个星期来新宿几次?」



她老家在离群马县和琦玉县交界处不远的地方,离新宿应该有相当的距离。



「嗯,大概每星期两、三次。」



「这么说,也没有很频繁嘛。」



她摇了摇搽成粉红色的指甲说:



「不是这样的。因为我来一次很不方便,所以每次都会住两、三天。也就是说,我每个星期有六天都会待在歌舞伎町。因为来回很麻烦,单程就要花三个小时。」



我发现她粉红色指甲油的某地方已经剥落了。仔细一看,她的指尖也粗粗的。右侧的照明很强烈,让我一半的身体都在发热。「这次妳来新宿几天了?」



她摸了自己的脸颊,不知道是怎样的感触。她看着自己的指腹说:



「第三天吧。」



我讶异的问:「这段时间,妳住在哪里?要怎么洗澡?」



「这次还没洗过澡耶。晚上几乎都在夜店,早上就去麦当劳或是漫画店,一直晃到中午,傍晚之后再去夜店。啊,有些漫画店也有冲澡设备,夏天我会去那里。」



三天不洗澡,每天玩通宵。我觉得新宿好像变成了原始森林,她只是生活在原始森林中的野生部落的成员之一。



「妳应该不是整天一个人玩吧?」



「对。通常傍晚的时候,就会接到电话,讨论要去哪一家夜店。只要去那里,就会遇到朋友。」



我曾经在小说中写过十几岁的少女离家出走的故事。那是一个不幸的角色。然而,我从眼前这个笑盈盈的女孩身上感到强烈的生命力。她的笑容很开朗,很有魅力。



「那些朋友应该不是群马人吧?」



「对啊,都是在夜店或是路上认识的人。」



我把「在路上认识的人」这句话储存进内心的硬碟里。改天要在池袋西口公园系列中借用这句话。



「妳和这些一起玩了三天吗?妳没有男朋友吗?」



她露出害羞的表情。



「啊哟,我觉得自己很正,但这两年都没有交男朋友。虽然我的朋友也有男的,不过,他们都和普通的女孩子交往。妳不觉得我很正吗?」



说着,她抬眼看着我。她那双層假睫毛似乎可以发出羽毛拍打的声音。我发现她两个眼眸的颜色略有差异。



「妳是不是戴了彩色隐形眼镜?可不可以看着灯光的方向?」



她把脸转向灯光的方向,用粉色指甲撑开眼睛。右眼是献豔的蓝色,中间有从向裂开的猫眼。左眼是黄绿色配上黑色的瞳孔。



「妳是为了爱漂亮吗?」



她又拍着手笑了起来。



「不是,本来有两付隐形眼镜,各坏了一个,所以刚好凑成一对。不错吧。」



我只能苦笑。



然而,左右眼的颜色不同,感觉真的很奇特。



「真有趣。也许,电视机前的观众看不太清楚」



她轮流将黄绿色和蓝色的眼镜对着摄像机看。



虽然灯光有照到,但是在昏暗的卡拉OK包间内,应该看不太清楚,即使用肉眼看,也无法清楚看到不同的瞳孔形状。



「妳家人有没有说什么?」



「完全没有,我和家人的关系很好,每天都会打电话回家,也没有吵架。」



「即使妳三天不回家,也没关系吗?」



「对啊,只要知道我还或者,他们就放心了。既没有规定我不可以回新宿,也没有叫我回去。也许,他们觉得等我玩够了,自然会回家吧。」



我纳闷的问:



「我发现,妳从刚才就一直很开朗,难道没有情绪低落的时候吗?」



「哈哈哈,当然有情绪低落的时候。」



她拍着手说着,她始终面带笑容。三天不洗澡或许没有问题,但她有刷牙吗?



「不过,我不会再像以前那么消沉了,我给妳看。」



她翻起绑在左手上粉红色的薄纱,哪里有好几道隆起的伤痕。伤痕不同于正常的肌肤质感,好像胶带般光滑。她坚强的笑着,可以看到她的牙龈。



「以前,我曾经自杀过好几次。在读我家附近的学校时,心情整天都消沉到极点。不过,来新宿后,一切都改善了。在这里,可以找到朋友,快乐得不得了。」



我无言以对,注视着她满是伤痕的手腕。她用指尖抚摸着泛白的伤痕说:「留着黑头发,穿着制服跟黑袜,假装乖孩子的时候,我三天两头自杀,每天都过得苟延残喘,完全不觉得自己活着。来到歌舞伎町,穿粉红色的衣服,头发也染成粉红色,眼睛变成蓝色,整个人都变了。我发现原来根本不需要勉强自己和别人一样,我可以自由自在。我在国中的时候,一直遭到霸凌。所以,现在算是长期的复健。」



我依次看到她染成粉红色的头发、粉红色的洋装、粉红色丝袜和粉红色漆皮高跟鞋。这套装扮应该已经穿了三天吧。我突然觉得很好笑。



「这么说,只要改变穿着打扮,就可以改变人生吗?」



她的蓝色猫眼笑了起来。



「当然可以改变。虽然人的心很难改变,但穿着打扮很容易啊。而且,也不会给别人添麻烦,想穿什么,就穿什么。」



我很认真的思考,明天开始,我也要在双眼戴上不同颜色的隐形眼镜,最好把瞳孔的形状也不一样。即使是上了年纪的小说家,也可以想穿什么,就穿什么。



·······I先生的生活和意见·······



回想起来,以作家身份出道的前两、三年,算是我人生的暑假,正如这个短篇中所写的,每天草草应付完工作,就开始玩。虽然并没有轰轰烈烈的玩出什么名堂,但日子真的过的很悠闲自在。只要被原本就很喜欢的书箱和音乐包围,就足以令我有幸福的感觉。我的幸福不需要花大钱,从小学生的时候开始,我就是一个很安静、乖巧的孩子,和现在几乎没有什么差别。有一天,我突然想要些小说,生活就完全变了样。获得新人奖之前,情况还不算太严重。当第一本书出版后,就让我疲于奔命了。正如大家说的,成为作家很容易,持续当作家就很辛苦了。因为,前方是一条没有止境的上坡。最近看各大杂志的新人奖,发现有越来越多的人想成为作家。基于某些的商业原因,得奖者年轻化的倾向也越来越明显。不过,十几二十岁的妳,即使在出道之后,人生仍然必须持续。在累积大量素材后,再出道也不迟啦。



基本上,I先生是个乐天派。



他的大脑构造让他天生就很乐观,好事永远都留在记忆中,不好的事情很快就忘记了。而且,他不需要努力,自然而然的就会这么做。在生存上,迟钝是相当占优势的特性。



三十多岁的I先生是从事广告工作的自由业,泡沫经济崩溃已经好几年,虽然景气始终在谷底无法翻身,但世界很大,个人很渺小。一人饱,全家饱,总有一些可以糊口的零星工作。I先生并不喜欢广告的工作,所以无论接到哪一种工作,都维持着相同的冷淡态度和精力。虽然缺乏热忱,却可以快速而正确的完成工作。这个世界上有无数工作,即使不需要刻意寻找,适合I先生工作态度的工作也会自动出现。



虽然未来没有保障,但生活却很悠闲自在,物质不虞匮乏。I先生应该不会发想出跨时代的广告佳句,他既不喜欢,也没有兴趣。年过三十后,I先生很清楚,如果自己不全心投入,无论在任何一个行业,都很难咱露头角。



只要他发挥天生的集中力,可以在两小时内完成一天的工作。其他的时间,就是名副其实的自由业,可以到处游手好闲。I先生很享受每天的生活。他住在银座附近,上午完成分内的工作后,经常去银座散步逛街。



他通常都去书店和唱片行,如果有喜欢的电影上映,就会走进电影院,偶尔就去精品店买名牌夹克和西装,但每天持续这样的生后,血拼的快乐也逐渐减少。



书和CD都以百为单位增加,然而,可以打动他的内容却越来越少。当衣服塞满衣柜后,也就不想再买新衣服。他没有其他事可做,只能用CD随身听听着音乐,每天都在银座来回散步很久。



三十出头时,他的收入虽然比上不足,却是同年龄上班族的三倍。他比读大学时有更多的自由空间,每天过着学生时代向往的,与书、音乐和电影为伍的日子。而且,有一个年轻貌美的机妻子,没有任何不满。



I先生的安乐生活持续了三年。



人永远都不会知足。



无论身处多么令人羡慕的状况,都无法安于相同的环境。I先生痛切的认识到这一点。也许,这种生活很愉快很舒适,然而,天堂会让人厌倦。越安乐的生活,越让他彻底感到厌倦。世界各地的宗教籍由宣扬各种天堂的存在,吸引了无数信徒,然而,I先生却无法相信。



同时代的朋友虽然满口抱怨,却在工作方面很有成就感,相反的的,自己每天都享受着有趣的书籍和音乐,所有商品都很有优秀,然而,光是享受艺术,无法为I先生带来任何帮助,充其量只能当一个很有品味的业余爱好者。



正当I先生逐渐对阅读、音乐和散步的生活产生厌倦的某一天,他去附近的便利商店,翻阅了一本女性杂志,刚好是星座占卜的内容。牡羊座的运势如下:



「牡羊座在未来的两年,将受到代表沉重压力的土星的影响。必须真挚的面对人生,使自己内在的某些东西结晶化。这是未来的两年,你必须面对的课题。适合学习某些东西,或是挑战自我极限。」



I先生心不在焉的看着,但看到「结晶化」这三个字时,对他产生了极大的震撼,看到最后的「自我极限」时,则终于下定了决心。广告工作将会继续持续,反正有的是时间。也许,让自己的梦想付诸实现是一件有趣的事。当然,事情没有这么简单。长期以来,写文章和创作室所有喜欢阅读的人的梦想,但那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世界。I先生想象着脸颊像苹果般通红的乡下女孩希望成为女明星和歌手的情节。虽然他曾经阅读大量书籍,但实际写作又是另外一回事。I先生认为他对自己实力的评价很公正。



两年的瞬间太短了。生活靠本业就可以维持,如果作为兴趣尝试,可以花五年的时间慢慢创作,有朝一日,最好透过关系认识某家小说杂志的编辑部,偶尔把自己写的短篇直接拿给编辑部的人看,应该很有趣吧。他的最终目标不是成为专业作家,而是出一本短篇小说集。如果可以代替名片发给人家,心情应该超好的,也可以把它当作一个无法实现的梦想说给小孩子听。就好像一开始就已经介绍过,基本上,I先生是一个乐天派。



第二天,I先生就开始写小说。由于他对成功根本不抱有任何期待,因此,写作并没有任何压力。每天不需要费太大的力气,就可以写出一定张数的稿纸。不想写的时候,干脆休息一下,第二天再写也没有问题。不可思议的是,即使广告的工作再赚钱,他也无法连续好几天工作,然而写小说的时候,无论写再多、写在久,也不知厌倦。



I先生写的不是寻找自我的故事。他决定参加的文学奖,刚好要求的是娱乐小说。当然,I先生并不知道自己能写什么,所以,对于要参加哪一些奖项也抱着随兴的态度。对I先生来说,无论纯文学还是非纯文学奖,任何领域的小说都很有趣。而是世纪把小说的乐趣分得太细了,这是I先生身为读者多年的意见。



I先生在创作方面并没有任何理论。艺术理论的历史是死人的历史,虽然个别的作品会留下来,但创作上的理论都很牵强附会。艺术家也是人,他们只是希望用自己的观点解释所有的事物。尤其是越权威的人,就越想要用自说自话的逻辑纲,包罗整个世界。人类想彻底理解世界,这种欲望无穷无尽。



在I先生开始写作的半年期间,他写过惊悚小说、纯文学和幻想小说。结果大大超乎了他的预期。某一天,当他开完会回家,发现信箱有一封出版社寄来的信,上面盖着快捷的红色戳记。



I先生纳闷的打开一看,原来是作品入围最终评审阶段的通知。I先生虽然喜欢小说,但从来没有看过小说杂志,所以,并不了解文学奖的评审过程。不知道必须经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以及最终阶段这三个阶段的评审。事隔几个月,突然收到这样的通知,只让他感到不可思议而已。



每次,他都把写了地址、本名和大头照的资料寄去。在夕阳照射的房间内,有妻子帮他拍大头照,装进信封里。这一切感觉很像是在某部外国电影中看到的场景。默默无闻、贫穷而又美丽。I先生虽然不贫困,确实默默无闻的创作者。



事后回想起来,那段日子也许是成为小说家过程中最快乐的时光。



那是第三次入围最终评审阶段。他已经不太为这种事牵肠挂肚了。这一次,他的中篇推理小说入围了最终评审。其实I先生很有把握。并不是对这部作品有把握,而是已经有连续几篇作品都顺利入围最终评审阶段,代表他已经达到了新人奖的水准。问题是什么时候,哪一部作品可以得奖。



那天,I先生正在看电视上的世界杯足球比赛。传统的日韩对决中,出现了在最后二十分钟反败为胜的结果。时钟指向晚上九点。啊哟哟哟,这次又落选了吗?这时,客厅的电话响了。



「恭喜你。评审决定,你的作品得奖了。」



I先生说了声:「谢谢。」他的态度格外冷静。挂上电话后,告诉了一旁的妻子得奖的消息。妻子向他道贺,他却没有真实感。那天晚上,他早早去洗了澡,上床睡觉了。



第二天早晨醒来,一切出乎意料的美好。好像终于从困住身体多年的沉重枷锁中获得了解放,阳光似乎也比平时更加灿烂。



那是秋季晴朗的一天。I先生又出去散步。走到银座的十五分钟间,街道竟然如此美丽,天空竟然如此蔚蓝,隅田川的流水竟然如此舒缓。所有的一切,都是如此的美好。这时,I先生还无法预测自己的未来。翌周,妻子告诉他,肚子怀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在摆脱象征沉重压力的土星的第二年,他的书终于在书店出现了。被拍成连续剧的出道作品被称为是「传说中的连续剧」。乐天派对未来的天真预测被彻底颠覆了。I先生的故事必然还无法结束。



·······自卑·······



我喜欢写对话。如果光是写对话,我可以永远写下去。只要决定两个人的角色,对话就可以一直持续。对话是一种反射,只要在反应对方说话内容的同时,逐渐加入新的要素,同时再稍微注意节奏就好。感觉就像是自动飞行,只要决定目标地点,就可以随着风飞行。这一次,我也完全想不到任何题材。这种时候,作家往往会发挥自己擅长的技巧度过难关。长篇小说就无法用这种招数,但应付掌篇小说应该不是问题。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是发挥作家资质的机会。所以,也可以乐在其中。我很纳闷,为什么女人都会自卑?而且,几乎都是对大部分男人认为无关紧要的微妙部分产生自卑。女人往往会觉得如果没有这个缺点,自己就可以充分享受人生,因为这种杞人忧天反而影响了自己的魅力,男人都是睁眼瞎,根本不必在意那些自卑。



「男人不可能了解。」



「为什么?」



「因为,妳没有什么地方令妳感到自卑啊。」



「……」



「妳看,妳说不出来了吧。我告诉妳,每个女人都有难以启齿的自卑之处。」



「但是,我们已经交往四个月了,已经有好几次做爱的经验,也曾经一起去旅行过。为什么妳这么放不开?」



「因为自卑,所以才会放不开啊。」



「我已经摸遍妳身体的每一个角落,也很清楚妳的气味和味道,为什么不行?」



「不行就是不行。」



「真是搞不懂。我说的并不是无理要求,只要是健康的男人,都会有这种想法。更何况,我又不是要去阳光底下去做,只要有一点灯光就可以了。想要看自己女朋友的身体,是很正常的想法吧?」



「为什么?现在这样已经很棒了。」



「虽然很棒,但我觉得还不够。」



「妳对和我做爱不满意吗?」



「没这回事,很满意,只是觉得应该还可以更好。」



「但我已经很满足了。」



「我还不满足。我们才认识四个月,彼此不可能已经达到了完美境界。以后应该会更棒,我相信,妳一定可以克服自卑。」



「为什么要克服自卑?」



「因为,可以更快乐啊。」



「比方说?」



「比方说,我之前也提过,我们还没有洗过鸳鸯浴,也没有去泡过温泉。」



「泡温泉没问题啊……」



「妳是说穿泳衣泡温泉吧,而且我们也没有在光线明亮的地方做过。」



「那是因为我不想让妳看到某些地方嘛。」



「妳不需要一直强调,我已经知道是妳胸部的问题。」



「听好啰,妳绝对不要再提啰。如果妳说出来,我等一下马上就走人。」



「知道了,知道了。一直都在黑漆漆的卧室做很奇怪耶,好像是『报恩鹤』⑩。」



「那还不如说是『雪女』。比起鹤来,当个冰山美人还比较好一点。」



「无所谓啦。总之我不想在漆黑的地方做,对男人来说视觉的刺激很重要。」



「如果没有刺激,妳和我就做不下去了吗?」



「没这回事。我们现在当然没问题,但也许有一天,会觉得性趣缺缺。」



「性趣缺缺?妳这是什么意思?」



「对不起。但是,无论再新鲜,再棒的事,久而久之,就觉得习惯了。」



「……」



「妳只要回想一下以前交往过的人,应该能够理解这个道理。」



「的确,做爱真的会慢慢失去新鲜感。不过,喜欢一个人的心情应该不会失去新鲜感吧?」



「这就是男人和女人不一样的地方。对男人来说,爱或是喜欢有一半来自性欲。男人不可能光靠喜欢持续一份感情。」



「妳的意思是,只要在光线明亮的地方做爱,就可以永远保持新鲜吗?视觉的刺激不可能永远都有效吧,迟早还是会厌倦的。」



「妳还是不懂。我只是在打一个比方,并不是说,只要在光线明亮的地方做爱,热情就可以持续到死为止。我只是希望妳可以克服自卑,尝试做爱的各种可能性。」



「我已经说了,我和妳现在已经够棒了。我很喜欢和妳做爱,已经够好了。」



「谢谢。不过,妳怎么知道是最棒的?我们总是按部就班,完全没有冒险。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妳和我做爱的时候,根本没有敞开心胸。」



「怎么可能有这种事?我用自己的方式享受,我以为妳也已经感受到了。」



「我并不是不知道。不过,在做爱的时候,妳好像不太愿意沟通。」



「妳喜欢在做爱的时候说很多话吗?要像A片那么做作吗?」



「不是。妳可以告诉我,想要这样或是想要那样,或是今天特备舒服。妳几乎不会主动对我发出信息。但无论我想要做什么,妳总是说,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因为,妳老是提出一些无理的要求。」



「没这回事,我根本没有提出什么无理要求,那些都是正常情侣会做的事。」



「谁是正常?怎样才算是正常?我曾经问过我的朋友,大家都没有这么做。大家都是在晚上,关了灯做爱,也不会一起洗澡。一个人洗轻松自在多了。」



「两个人一起洗澡,并不是为了轻松自在。妳的朋友可能没有对妳说实话。我周围的朋友都这么做。」



「哼。那些人,大部分都是花花公子。」



「喂,喂,我是说我大学社团的朋友,那里根本不是泡妞的地方,我不是也曾经介绍过几个人给妳认识。」



「我不想听妳朋友的事,反正我也不太了解他们。问题是我们以后该怎么办?」



「我知道。不过,他们真的不是花花公子,我也一样。」



「好了,好了。其实,我也有话一直忍着没说。」



「妳尽管说,我就在等妳开口。」



「那我就说咯。或许有点影响气氛,不过,我希望妳在做爱之前,妳可以用有杀菌效果的肥皂洗洗手。」



「搞什么,原来不是关于做爱的事。」



「我是认真的,妳仔细听好了。以前,我交往的男朋友很邋遢,手脏脏的就和我做爱,结果,导致我发炎了。虽然我吃了药,但很难治好。虽然我之前没有告诉妳,但我希望妳最好每次都洗手。」



「妳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在我家里放那块药用肥皂的吗?」



「对啊。」



「但是,在欲火焚身的时候还去洗手间很难耶。」



「我知道。如果妳这么做,我会很感激妳这么疼惜我,反而会更加热情。」



「好吧。那我下次开始就这么做。那妳要不要也努力看看?」



「不要。」



「为什么?妳很过分喔。」



「因为,这是我的自卑。自卑会持续一辈子。妳无法了解总是被和别人比较,长得好不好看,身材好不好这种女人自卑的宿命。」



「我当然不知道,更不知道妳问什么会那么在意左右两侧胸部有大有小这种事。」



「什么嘛。不是说好不可以提的吗?」



「因为,这样下去,永远都没有交集嘛。」



「对喔,没有交集。」



「我已经累了。随便做一下就睡觉吧。」



「我可以关灯吗?」



「我输给妳了,我看干脆戴着眼罩好了。」



「好啊,那妳戴吧。」



「嗯。」



注释:



⑩日本民间故事。形容鹤为了报答老夫妻救命之恩。暗中利用自己的羽毛织成织品的故事。



·······短篇小说的写作过程·······



我是在台场某家电视台的休息室写下这则短篇的。休息室的窗外是一片盛开着北美一枝黄花(Solidagoaltissima)的空地。进摄影棚录制现场转播节目之前,往往是注意力特别集中的时段。我独自坐在狭小的房间内,连谈话的印象也没有。上午已经讨论完节目的流程,根本没事可做。于是,向来忙碌命的我就会开始构思截稿期逼近的小说情节或是角色设定。这个系列只剩下三个故事了。虽说是掌篇小说集,但不知是否可以在结尾的部分,漂亮的串联起所有的故事。以一本书的角度思考,当然希望可以在结尾的部分达到高潮。如果可以,最好运用其他作家不曾尝试过的手法。这时,我想到的是手工荞麦面。不妨来介绍一下从什么都没有的面粉和水的状态开始,写出一篇短篇小说的过程。然后,在下一个月再细细品尝一下成果。然而,这种点子往往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好了,好了,结果到底如何?在我写完之后,完全没有检讨这个问题。



一开始往往从什么都没有的零开始。



任何作品在起点的时候,都是什么都没有。



这次要些怎样的小说?在现阶段,只知道截稿日(今天!)和字数(十张稿纸)而已,脑袋中只有一片几乎可以抓在手上的彻底空白。所以,我会带着CD随身听在街上徘徊,或是坐在咖啡店看着窗外发呆一小时,或是像这次一样,坐在录影开始之前的电视台休息室构思.寻找可以写触一篇短篇的题材。



这种时候,我像的和暑假结束的小学生差不多。在空白的稿纸前抱着双臂,思考最近有没有发生什么有趣的事。



在脑海中搜寻最近占据报纸和杂志版面的事情和事故。我讨厌那种自闭的儿子啥了全家,或是毕业生攻击母校,还有侵占媒体企业之类阴暗又肤浅的事件。因为,这本《掌心迷路》还有三篇故事正本书就要结束了,总希望可以在最后渐入佳境的达到高潮。



当然,搜寻的不光是社会新闻而已,也可以是朋友或周遭的人,或是在排队上认识的作家的八卦新闻(如果我修改一下主角的名字写出来,不知道会不会被骂)。当然,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事,只要稍微改变细节部分,也可以灵活加以运用。不过,当了十年跟踪狂的故事还是太阴暗了。对了,今天早上好像也受到了不明人士寄来的恶作剧传真。嗯,太危险了,派不上用场。



完全没有任务头绪,真是伤透了脑筋。于是,我躺在榻榻米上。



昨天我把二十一本刊登致歉作品的小册子放在桌子上,把所有的标题抄了下来。感觉颇壮观的。姑且不管内容如何,标题的品味不算太差。刚开始的时候,时间比较充裕,都是在充分构思后写下的掌篇小说。



进入第四个月时,竟然受之有愧的得了奖,我的生活完全失控,开始陷入一阵忙乱。原本还抱着「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轻松态度,没想到整个人都被吞噬了。一个月要接受六十场报纸、杂志和电视的采访,根本是我之前无法想象的。截稿日仍然不变,减少的只有我私生活的时间,以及落笔之前,可以好好构思小说内容的时间。



写作变成了好像没有做准备运动,就突然跳进冰冷的游泳池的感觉。原本以为自己根本不可能做到,没想到,竟然写出了值得一读的作品。一晚写出五十张稿纸的事也变得稀松平常。这一年中,我曾经数次在十二个小时内,写出将近一百张稿纸的经验。虽然和时间赛跑令我头晕眼花,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停下脚步。如果不制伏眼前的敌人,自己就会被打败。只能相信自己剑尖的速度,几乎下意识的刺进最接近自己的敌人的要害。那段日子,就想是闭着眼睛不顾一切的挥舞刀剑。



当时间充裕,截稿日在地平线的远方时,就会想写一些不曾有人写过的杰作。然而截稿日逼近的时候,野心自然而然的萎缩。认为只要能够写一篇佳作就可以。不,即使整体乏善可陈,只要有某个点令人难以忘怀就可以交代了。最后,截稿日变成竖在眼前的巨墙。只要能够越过这道墙,保住小命,任何作品都好。小说大神,请赐我越过这道墙的力量。然后,就想是跳高选手般,勉强越过截稿日。



不过,这不是我在哭诉,也不是抱怨。我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会遇到这种状况,也不是每个人都能顺利度过的。虽然有点吃力,但还是要感受一下时代的气息。我的进取心丝毫没有减少。快乐的事,也有那么一丁点。但有人认同我的工作,可见善良的读者似乎不少。



我站在窗旁,从休息室看着台场到处都是空地的风景。啊,差不多该具体思考短篇小说的架构了。这几个月来,一直偷懒的用第一人称写作。这一次,为了使作品有点变化,要用第三人称来写。最好不要想到什么就写什么,而是要认真构思后,写出一篇又质感的故事。



如果没有新题材,时下流行的话题也不错。设定成静音的电视正在播日本电影的广告。最近,好像许多电影都有幽灵出现。而且,几乎都是一成不变的模式——纯真的幽灵出现在家人面前,为自己的死道歉,都是催人泪下的鬼故事。



我在A4的影印纸上写了「幽灵」两个字。然后,画了一个箭头,在空白的地方协商「我讨厌年轻漂亮,纯真的幽灵」。这时,脑袋里破书的小说小说引擎摇摇晃晃的开始转动,我似乎找到了一个关键字。



电视上正在播放我要参加的节目之前的节目。岚的樱井正在嵌入海中採鲍鱼。他的脸色苍白,嘴唇发紫色。现在的偶像太辛苦了。相较之下,我可以在节目之前构思短篇小说,实在是轻松多了。



我尝试把第二次写的那句话用各种方式写成一小段文字。其中有一句「死后也要说谎的幽灵」。因为不年轻了,所以,把主角设定成中年男子了吧。他因为某种原因暴毙了,变成幽灵后,再度回到这个世界。他变成幽灵不是为了传达真相,也不是出自于真心,而是为了要圆自己生前所说的谎。



到此为止,还没有成为小说。不过,已经八九不离十,小说核心的桥段已经成形了。这是最困难的步骤。只要掌握成为小说核心部分的趣味性,就可以稳操胜券。之后,再补充一些细节,描绘各种状况,增加新的人物,运用各种方法来丰富情节,也许,可以结合一个带有讽刺意味的人生警世格言,我很擅长这一招。



中年男子变成幽灵后,要出现在哪里?到了这个阶段,我已经情不自禁的哼着歌。这还用说吗?当然是去找妻子和情妇咯。为什么要这么做?嘿嘿嘿,当然是因为妻子和情妇以前是同一家公司的同时,也是好朋友。男人以前是这两个女人的上司。妻子和男人结婚后离职,但情妇还留在公司,至今仍然在男人的手下工作。



想象力太不可思议了,只要跨出第一步,之后就像永动机一样,越来越快速的转动。一个带着眼睛,神情黯淡的男人脸浮现在我眼前。头顶有点稀疏(这一点,即使在变成幽灵后,仍然没有改变),身体很干瘪,肩膀和胸膛都瘦巴巴的,只有肚子挺了出来。我在白纸上写了「腹」这个字,立刻去写成了「腹上死」⑾。原本只是文字联想,但或许是一个不错的开头,很有震撼力。和外遇对象的约会时,男人突然晕倒了。到底要丢下男人逃走,还是不愿外遇可能会曝光,为男人叫救护车?可以多写出一个内心纠葛的桥段。



由于是出差住宿的饭店,所以,地点是某家商务饭店。季节最好是春暖花开的时候。染井吉野的花瓣粘在救护车的挡风玻璃上,或是在叶樱⑿下突然停下的红色旋转灯。这两个画面都很不错。



妻子和情妇的年龄设定在比丈夫小五岁,也就是刚过四十左右的年纪。用典型的角色分类——妻子是居家型的女性,而外遇情妇则是上班族女郎,来做明显的区隔。如果设定得太过复杂,只怕十张稿纸会无法交代清楚。



故事最好一开始就进入高潮。



男人在一开始就暴毙,在一阵谎乱吼,妻子出现在情妇面前。为了不破坏两个女人的幻想,男人拼了老命都出现在她们面前。这个男人好像是越来越值得同情。我在文章碧娜画了两道像伍迪·艾伦那样的八字眉。同时,也画上了神采丰腴、线条柔和的妻子,和神采面条、曲线玲珑的情妇的身体曲线。由于两个女人的对比太过强烈,男人无法放弃其实的任何一个。



男人到底会对两个女人说什么谎言?即使的变成幽灵后,他也会继续信口开河。人死一次,根本不会汲取教训。对女人来说,男人的谎言就像是可以清楚看到底部的浅滩。



对了这个地步,接下来只要加入细节就完成了。我忘了,该取什么名字?「死也要说谎的男人」?说明得太清楚了。「笨蛋死了也是笨蛋」太平淡无奇。「春夜的谎言」。日本人的坏习惯就是什么都要扯上季节。「临终的谎言」。不错,但还需要加把劲。那「临终和临终的前一个谎言」怎么样?这个标题应该很适合倒数第二个作品吧。



至于这个短篇是怎样的故事,下个月敬请期待咯。



注释:



⑾也称「马上风」。



⑿樱花飘落后,只剩下嫩叶的樱花树。



·······临终和临终的前一个谎言。········



我出道不久的一九九九年,曾经写过有幽灵登场的长篇幻想小说《天使》。那是我的第一个长篇,主角纯一是负责基金操作的幽灵。在那部作品中的幽灵都具备了符合性格的特殊能力。



我给纯一的能力是与电力有关。只有用意念,就可以随意控制电器的开关。光是想象一下,就知道这种能力很方便。电视、DVD、冷气和音响这些电器都不再需要遥控器。因为那些遥控器往往会在重要的时候不见踪影。



纯一死后,继续运用这种能力,拼命保护自己的女朋友。然而,在抱着必死的决心打败敌人后,才发现有关自己死因的悲惨事实。这是我第一篇长篇小说,所以,曾经多次修改。每次看最后五十页时,都会忍不住流泪。我这个人头脑简单,经常被自己写的书感动到哭。这个掌篇集中,也有几篇令我鼻头酸酸的。不知道这该称为自作自受还是自导自演,写小说实在是很奇怪的工作。



谷原行弘大汗淋漓的下了床,在走向房间内的冰箱途中,头部的中心突然爆发出剧烈的疼痛。他甚至无力用手抱头。当他倒在床边的同时,和情妇一起吃的意大利料理顿时吐在饭店的地板上。



(完了。)



行弘的母亲年轻时,因为脑溢血过世了。他有预感,自己或许也会发生这种情况,没想到,竟然和情妇在饭店共度春宵时发生了。疼痛越来越剧烈,行弘朦胧的意识也到此为止。意识好像顺着漆黑的楼梯滑了下去,很快就失去了知觉。



下一刹那,行弘在高高的天花板角落看着这间双人房。自己的身体在地上抽搐着,不光是吐了一地,还失禁了。地毯上湿了一圈。只有白色的鲔鱼肚拼命上下起伏着。



(我就用这个姿势死去吗?)



行弘极其冷静的看着已经失去灵魂的躯体。



「怎么了?是什么声音?」



浴室门一打开,水月美苗用毛巾裹着身体探出头。她身材曼妙,头上还带这浴帽。行弘从斜上方的空中出神地看着美苗。这两年,比起妻子基子,他和美苗在一起的次数更多。



美苗发现行弘倒在床边,立刻浑身发抖。她蹲了下来,把手放在他胸前,发现他的心脏似乎还在跳动。她从行弘的身上跳开,抓起丢在沙发上的手提包,拿出手机,打开手机盖。美苗准备打一一九,看了看一丝不挂的行弘,又低头看着自己还没有擦干的身体。拥有相同秘密的行弘深切的知道她在想什么。一旦叫了救护车,他们的外遇也许就会曝光。然而,如果见死不救,所爱的男人或许会在自己眼前死去。



(反正我已经没救了,赶快穿衣服走人吧。)



行弘在双人房的天花板上大叫,但美苗似乎完全听不到。没有了躯体,就无法发出声音。行弘慢慢从空中飘了下来,靠近自己的躯体,行弘伸手触摸抽搐的胸部,立刻像卷入风暴般地吸进了濒死的躯体。剧烈的头疼再度袭来。右手不自觉的抬了起来,用力敲着地板。美苗听到这个声音似乎清醒过来,按下了电话号码,叫了救护车。



行弘再也无法忍受疼痛,冲出了污秽的躯体。



救护车在温暖的春夜急奔都中心的急救医院。行弘的身体躺在担架上,打着点滴。他的瞳孔已经放大,脸部肌肉失去了支撑,无力的垂了下来。才短短的十五分钟,好像老了二十岁。自己真的就这么死了吧。



美苗穿着一套深蓝色的长裤套装,坐在狭小的救护车上。行弘想起妻子基子和啰嗦的父母。而且,基子和美苗是同时进公司的、认识十几年的好朋友。无论如何,都必须隐瞒到底。美苗伤心欲绝。行弘为无法对她传达任何话就离开人世感到极度懊恼。



既然刚才可以活动右手,那么很值得再试一次。行弘缓缓进入躺在白色床单下的躯体,顿时头疼欲绝,然而,他仍然想留下临终遗言。当他回过神时,发现上半身坐了起来,面对着坐在脚边的美苗。



「谷原先生,谷原先生,妳不要动,马上就到医院了。」



救护人员一边叫着,一边按下了行弘的肩膀,想让他躺下来。行弘全力抵抗,看着美苗说:「我只爱妳,在我生命的最后一刻,我想和妳在一起。如果有来世,我们一定要在一起。」



美苗哭着点点头。头疼越来越无法忍受了,他无法继续停留在这个身体上。



「接下来的事,就拜托妳了。要隐瞒……隐瞒到最后……」



行弘一离开,就听到身体「咚」的一声倒了下来。一旦失去灵魂,几时有呼吸、有心跳,躯体也已经成为躯壳。行弘随着自己的躯壳和哭泣的情妇,在春夜中被送进了医院。



他到医院是一个小时后,基子才从横滨搞到。行弘的躯体在MRI的空洞中前后移动,但他其实是坐在检查室外的沙发上。因为,美苗浑身紧张的坐在那里。



「美苗……」



基子从走廊深处跑了过来。美苗的脸上闪过一阵紧张。行弘也心疼不已,但下一刹那,两个女人用力抱在一起。美苗哭着道歉:



「我明明陪在行弘身旁,没想到还会遇到这种事,对不起。」



在东京因为开会时间太长而耽搁行程时,行弘经常住那家商务饭店。行弘和美苗视听一个工作团队,也经常一起出差。



美苗十分优秀,在工作上是行弘的左右手。这一次,她也在换好衣服后,先走出门外,再找来饭店人员,请他们打开房门。



美苗打算解释成行弘在他们准备讨论工作时昏倒了。在检查结束前,基子无法看到行弘的身体,便向美苗询问她昏倒时的情况。



「他这几天都说头疼,没想到,突然就昏倒了,他那时候在干什么?」



妻子红着眼问情妇。



「不知道。饭店的人发现时,他身上没有穿衣服,可能在洗澡吧。下午一直都在开会,部长看起来很累的样子。」



「是吗?听说是蜘蛛膜下腔出血。」



「我想,等一下医生会向妳解释,听说那个位置不容易动手术,只能靠生命维持器,打降血压的点滴。」



两个女人再度相视哭泣。



「我爸妈马上就会赶过来,美苗,妳先走没有关系。谢谢妳特地陪他到医院来,接下来,我会负责照顾他。」



美苗愣了一下,从树脂沙发上站了起来。虽然很不想离开,但还是从昏暗的走廊离开。如今,已经无法为行弘做任何事。表面上,他们只是公司的上司和下属,也许,以后也不太能来这里探视他了。



幽灵只有目送着从走廊上渐渐远去的苗条身影。



那天深夜,行弘的躯体躺在加护病房的病床上。因为打点滴的关系,他的脸肿的不成人形,微微张开的眼中莫名其妙的流下了眼泪。室内放着一张简易床,基子坐在上面。她伸出手,抚摸着行弘的小腿。她的喃喃自语在夜晚的医院内显得格外大声。坐在桌旁的行弘惊讶得跳了起来。



「……为什么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昏倒?为什么不是在家里?妳为什么选择了她?」



基子原本抚摸小腿的手突然撑着行弘的大腿。她流着眼泪,折磨着身体已经无法动弹的躯壳。原来,她知道自己和美苗的事。基子每次撑他,身体就感觉到隐隐的疼痛,难道是背叛基子所感道德良心苟责?应该也要留给子临终的遗言。他进入靠人工呼吸器为生的肉体。然而,身体本身已经无力,他用尽力气,也只能微微抬头。声音像破旧的笛子。



「基子,谢谢妳。我最爱的就是妳。对不起,没想到我的生命会以这种方式结束。」



才半天的时间,妻子丰满的脸颊已经凹了下去。她抱着丈夫的脖子,留下了眼泪。他很意外,想来镇定自若的妻子竟然像慌乱的野兽。



「说谎。不过,即使妳说谎、即使妳外遇也没有关系,妳要好好活下去。即使妳再过分,再怎么伤害我都没有关系。求求妳,赶快活过来,再用谎言来骗我吧。」



行弘冰冷的眼泪流个不停。他和基子结婚已经十七年。没有生下一男半女。他发自内心的感谢妻子。行弘



再度潜入看起来像是他人的自己躯体,想要在临终真正的心意。



········再见、再见、再见·······



每个月的连载持续了两年,每次都写十张稿纸的掌篇小说。这份工作比想象中更加辛苦。然而,实际完成后,我发现一件事——我喜欢写掌篇小说。以后,当我体力衰退,觉得写长篇和连载小说太累时,不妨每个星期写一本掌篇小说,好好享受其中的乐趣。我很认真的思考,二十五年后我要过这样的生活。



我决定,要在最后一篇说再见。不是向人,而是向那些在不知不觉中,从身边消失的物品说再见。自己心爱的东西会深深的烙在生命的细节中,描写这些物品,就等于根据年代回忆我的故事。



于是,我选择了录放音机、脚踏车和文字处理机。该怎么说,我选择的物品似乎无法令人眼睛为之一亮,但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因为,我是书房派的,只喜欢写作、音乐盒散步。从小时候开始,我就只做自己喜欢的事,任性的过日子。谢谢各位很有耐心的看完这本很私人的作品。希望有朝一日,我们可以在其他的掌篇小说中再相聚。



无论多么珍惜,我们身边的物品都会消失不见。而且,通常都是在不知不觉中不见踪影。如同大象会悄悄的走向自己的坟墓般,那些物品也会根据自己的意志,从舞台上消失。



上国中时收到入学贺礼的派克钢笔;高中时当成入学贺礼的精工表;还有女朋友送的围巾和毛衣之类的,不计其数的东西在我身边停留一阵子后,再度离我而去。



这一次,我选择其中的三样东西,作为最后一次的离别致词。感谢(少数)长期阅读的各位读者,这种小册子可以让作者充分发挥,因此,比报纸、周刊杂志等大文字的媒体更优秀。每次的十张稿纸都让我得以自由发挥,是一次很愉快的经验(当然,也曾经吃过苦头)。每个月一篇,持续两年的连载感觉就像做梦一般,然而,一旦结束,感觉有点像是梦境的记忆。张开眼睛后,一切都消失不见了。请各位安静的、悄悄的,带着放松的心情看最后一篇。



我读国中的时代,很流行录放音机。



可以用录放音机听深夜的广播节目,也可以录FM广播,了解西洋音乐的最新情报。十三岁的年龄感兴趣的不是音乐课学的西洋艺术,而是青春流行音乐。



为了买我喜欢的录放音机,我把每个月的零用钱都存了起来。五月的某个夜晚,当我躺着阅读已经看了几百次的目录时,下班回家的父亲说:



「妳这么想要吗?」



我没抬眼就回答:



「对啊,我已经存了超过一半的钱,再存一点,就可以买了。」



「是喔。跟我出去一趟。」



我跟着父亲去附近的电器行。玻璃橱窗内,放着甚至出现在我梦境中的三洋「REC8000」,每一个按键似乎都在闪闪发光。



「妳要买给我吗?」



父亲点点头,我把之前存的零用钱全部递给父亲。胸前抱着大纸箱踏上归途的兴奋心情,和春天柔和的夜风,至今仍然印象深刻。



回到自己的房间,立刻插上插头,打开收音机的开关。调到FM广播时,DJ正在介绍曲目。我想试用看看,便把店家附送的录音带放进去录音。黑人歌手用沙哑的声音唱着中慢速的歌曲。当时听到的《Show&Tell》(AIWilson)至今仍然是我喜欢的歌曲。



之后的七年期间,只要我醒着的时候,就会用这台录放音机听音乐。一个小时听十首,以一天八小时计算,每天就是八十首,一年有两万九千首。七年期间,我总共听了超过二十万首流行音乐。录了音的录音带也超过五百盒。总之,我这个人很容易入迷。



那个原始的单声道录放音机培养了我喜欢音乐的基础。那是在CD等数位音乐出现很久以前的事,任何音乐都带着隐约的杂音,就像回忆中的某个场景般挥之不去。



那台三洋REC8000也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不见了。



再见了,录放音机。



我就读的是都立的升学高中,必须搭公车转电车才能到学校。我讨厌公车和电车,于是,又开始存零用钱。这一次,我的目标是脚踏车。我曾经在《4TEEN》中提过,我很喜欢脚踏车。



我想要买的是标致的公路车。使用了Reynolds531烙钼钢骨架,有十段变速,圆管式的轮胎只有大拇指的宽度(虽然骑的感觉一级棒,但很容易漏气,我经常在高中的脚踏车停车场灌气)。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辆车送到家时的事。因为,轻得简直就像是羽毛。只要用两根手指放在骨架上,就可以轻轻松松举起来。我每天都像风一样骑着这辆比赛用的公路车,在单程十公里的路程上奔驰。真不愧是比赛专用的车,连我也可以轻轻松松地飙到时速四十公里,常常不费吹灰之力就超越了公车。



我喜欢雨,夏天下阵雨时,我总是兴奋地特地绕远路回家。中途要经过一座跨越送水路,长达一公里的大桥,有时候可以看到云端露出彩虹,是令人享受归途中愉快的一刻。



之后,我渐渐不再骑这辆比赛用的公路车,它也不知道消失去了哪里。



再见了,脚踏车。



大学毕业后,我过了几年自由业的生活。刚开始我进了一家广告制作公司,适逢文字处理机的普及期,公司命令向来习惯手写的我学习使用文字处理机。



当时,我是用的品牌是Canon。之后,我大部分的稿子都是用Canonɑ系列的文字处理机写的。我在家里也买了一台,用于写工作以外的文章(打工的稿子和广告文案等)。



那是一九九六年的春天,我受到一本随意翻阅的女性杂志的刺激,用这台文字处理机写了第一篇小说。第一篇惊悚短篇虽然进入了最终评审阶段,但还是惨遭滑铁卢,第二部现代小说(纯文学?)也挤入了最后五篇入选作品,却再度名落孙山。我写的第三本青春推理小说,就是《池袋西口公园》。很幸运的,这部作品得了奖,也成为我第一本问世的作品。



新人奖截稿前几天,我已经写完了这部出道作品,在我修改的时候,竟然因为操作失误,让整篇小说都不见了。这个打击实在太大了,妻子发现我倒在公寓的走廊上,把她吓坏了。



「妳怎么了?妳怎么睡在这里?」



「我好不容易完成的小说有一半不见了。」



那台文字处理机的每个档案的最大容量是四十二张稿纸。我只剩下三天的时间。那天晚上,我发愤图强,努力回忆之前写的内容。人被逼入绝境时的能力无法估计,我只花了一个晚上,就几乎完整重现了四十二张稿纸的内容。



而且,第二次是在回忆的同时重新写作,不仅写作速度加快,文字也更顺畅,比后半部读起来更容易理解。之后,我再努力将剩下的六十张稿纸的内容和前半部的内容衔接起来。



老实说,我不太喜欢电脑,在出道后推出第三部作品之前,我都一直用文字处理及写作。其实,这篇文章也是用横打的方式输入的,这是我在使用第一台文字处理机的黑白液晶画面时所养成的习惯。



以前,我都是用快递把磁片送去出版社。现在,我也加入了电脑族,但至今仍然无法适应电脑中的文字处理机软体。



无论性能和操作都还无法和真正的文字处理机相比。现在我都用电子稿传送稿件,已经离不开电脑了。但切换成汉字的速度不能再快一点吗?而且,输入法的方法也应该更有弹性。



然而,这台值得纪念的文字处理机,也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不见了。



再见了,文字处理机。



这本《掌心迷路》也终于接近了尾声。



小说的结尾和小说的开始一样难。当然,并非没有捷径,那就是回到第一篇故事。



这本掌篇小说集的第一篇故事,是我的真实经验。昏迷住院的,是我的母亲,写着数字的白板也确有其事。有朝一日,我要写成小说,就要写这件事。我坐在加护病房外的长椅上这么想。所以,我想把这本书奉献给亡母,石平贵美。



再见了,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