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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病,得治[快穿]_121





  主角叫简越,他带着口罩正在店中忙碌,抬头一眼看见站在外面的奚宁。

  来自同类之间的微妙引力,让简越直接认出了奚宁,这是他长这么大除了自己以外,见到的第三只吸血鬼。

  他手中端着的盘子差点摔下去,其他的两个吸血鬼还在后厨里,他慌忙将盘子放好,在围裙上擦擦手走了出来。

  奚宁装作警惕害怕的模样,往后退了一步。

  简越打量着奚宁,试探道:“你别紧张,你也是……吧?怎么一个人在这里,你是住在这附近吗?”

  他还以为这座城市里吸血鬼,只有他们三个。

  奚宁动了动唇,说道:“我刚从墓里醒来不久……没有地方可去。”

  刚从墓里醒来……简越看奚宁身上的衣服不怎么合身,单从这一句话就联想到了许多,顿时动了恻隐之心,招手让奚宁进来:“你要是愿意的话,可以先进我这里来。”

  时间不早了,如果这只落单的吸血鬼找不到地方躲藏,很容易受伤或是被人发现。

  简越已经不是第一次捡吸血鬼了,他原本只认识一位年长许多的男性吸血鬼,后来偶尔遇见被狼人追杀的女性吸血鬼,也就是女主角,后来三人才一起开了这家店。

  他一直觉得自己看人挺准的,而且比起吸血鬼,有些人类反而更值得警惕。

  店里最后一个客人起身离开了,简越未来的女朋友,吸血鬼温雪从厨房探出头来喊了一声:“小越?”

  奚宁的视线掠过简越看向后面的温雪,眼中震惊,像是不敢置信这里竟然还有一个同类,犹豫着点点头。

  简越冲他友好地笑了笑,领着他进了店里。

  今天另一只吸血鬼有事出门,只有温雪和简越在,温雪已经从后厨走了出来,怯怯地打量着奚宁。

  简越让奚宁先坐,他先去把店外的东西都收起来,再关好店门,拉着温雪坐在奚宁对面。

  “我叫简越,这是温雪。”他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和温雪,问起奚宁:“你叫什么名字。”

  奚宁告诉了他,再用了系统给他安的身份,说自己以前被亲人关起来埋在底地下,今天才从棺材里出来,一路来到了这里。

  简越则说自己和温雪是去年搬到这座城市来的吸血鬼,如果奚宁最近找不到地方去,可以先暂时住在店里,厨房后面就有一个闲置的小房间。

  奚宁愿意的话,还可以在店里帮忙,他们最近正好缺人手,薪水按天付。

  奚宁十分感动,不住地道谢,他注意到温雪看他的眼神一直不太友好,果然她拉着简越去了后厨,要跟他单独说话。

  温雪和简越不一样,她是纯吸血鬼,能闻到奚宁身上新鲜血液的味道,而且不像是动物血。

  “他来历不明不说,在外面惹了事牵扯到我们身上怎么办?”温雪不想留奚宁在这里,“还是让他离开吧,或者……或者只让他留宿一天。”

  简越仔细思索着,安抚温雪:“别担心,我先问问他。”

  简越觉得同类毕竟是同类,这座城市这么大,能遇上一个十分不容易,但他也有自己的底线。

  他回到桌边,直截了当地问奚宁:“你来之前,吸过人血?”

  奚宁措不及防,他慌乱了一瞬,如实说道:“对,但我没有咬死他……我只是太饿了。”

  在地下埋了几十年,出来当然饿得不行,简越没有再多问,只说如果这几天有什么异常的新闻报道,他立刻就会把奚宁赶走。

  温雪一直都是喝动物血为生,她养了一只金毛犬,每天只放一点点血不会死,也能勉强抵住她的饥饿感。

  店里不在的另一只吸血鬼,则是养了一个知道他身份的人类情人,总之只要不杀人,不惹出什么事,奚宁就能在这里待下去。

  “你喝了一次人血,应该能维持一段时间,”简越既然打算给奚宁机会,十分贴心道:“我推荐你养一只大一点的宠物,这段时间的薪水不够的话,也可以向我预支。”

  和温雪不同,简越认为他们是数量稀少的同族,理应互相帮助才对,当初他也是抱着这样的心态救了温雪。

  当然,奚宁留下来或是以后什么时候离开,全看他自己的意愿。

  于是奚宁再三保证,不会再乱咬人,不会惹事,最终温雪也点头同意了他留在这里。

  解决完这事,天已经快亮了,简越和温雪趁着灰蒙蒙的天色,拿上两把黑伞准备回家,叮嘱了奚宁几句后离开了。

  店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他们也不担心留下奚宁一个人,奚宁到后面找到小房间,简单收拾了一下躺在上面沉沉睡去。

  奚宁这几天一直和简越两人待在一起,晚上在夜宵店里工作,白天就睡觉。